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记者昨日从财政部门获悉,为吸引重点高校毕业生到海沧就业、创业,提升海沧人才总量和质量,海沧区近期制定出台了《海沧区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重金吸引“985”“211”大学毕业生前来就业。 据了解,《办法》共十四条,内容包含政策的目的、享受优惠政策对象的界定、具体的优惠项目等。其中,对符合规定的人才,可申请购房及租房补贴,最高可享受购房补贴6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 《办法》规定,在海沧创业的重点高校毕业生,符合《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可以申请相应的场地租金补助;符合《海沧区促进就业和民生保障十大措施》规定的,最高可获100万元的贴息贷款。 此外,名校毕业生在海沧求职期间,还将有免费公寓。据了解,海沧区人才公寓首期共准备57套住房,提供给前来海沧求职、就业、创业的重点高校毕业生居住。求职期间可免费居住半年,半年期满后继续居住人才公寓的,按照公寓运行费的50%收取租金,一年后两年内按公寓运行费收取租金,从入住起最长可租住两年。另外,对于求职期间生活困难的毕业生,经申请、审核后,还可获得适当生活补贴。 为鼓励企业招收重点高校毕业生,《办法》还规定企业与人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保1年以上的,每招用一人奖励企业2000元。对已在海沧实现就业的重点高校毕业生,将协助其办理接收人事档案关系等手续,并为愿意移入户口的毕业生协助办理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