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清理3000多平方米违建 遏制住“两违”蔓延局面

qzlx.fjnet.cn 2014-06-06 07:20:22 吕寒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东南网6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黄谦 实习生 林悦欣 文/图)目前,鼓浪屿正在申遗的关键时刻。

2013年12月中旬,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由思明区正式接管。彼时起,鼓浪屿的“拆违风暴”开始。

仅用短短两三个月时间,鼓浪屿遏制住“两违”蔓延的局面,目前,新发现的“两违”已基本绝迹,城管主要精力用在处理历史遗留的“两违”治理方面。

截至5月29日,鼓浪屿拆除“两违”并封堵破墙开店60起,面积合计3572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36起,面积2364.91平方米;当事人自拆19起,面积1135.12平方米;封堵破墙开店5起,面积72.26平方米。

已经拆

别墅翻修屋顶长高

地点:龙头路243号

龙头路243号为私宅别墅,屋主取得维修、翻建规划审批手续后开工。3月,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的队员巡查看到,别墅的坡屋顶长高,气窗设计发生了变化。经测量,违建面积约100平方米。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开具执法文书,责令停工并整改。此后,屋主虽然停止施工,但并未按照要求整改,主动请求,允许他向有关部门重新申请规划认定。

该房屋的坡屋顶未大变动,与鼓浪屿整体风格基本一致,若规划部门能够许可,可减少屋主损失,本着执法人性化的原则,执法大队同意先报规划认定,但其间不许施工。

5月,权属人确定无法获得规划认定;5月26日,城管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彻底拆除龙头路243号坡屋顶。

正在拆

霸占岩石违建客房

地点:鼓声路2号

昨天上午,鼓浪屿执法大队第三次来到鼓声路2号。

鼓声路2号位于鸡山上,原为教会房屋,属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此前被他人承租,作为家庭旅馆使用,取名“琴海庄园”。

2013年初,旅馆对原有房屋进行改扩建装修,在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依附鸡山山顶的景观巨石,建了三层小楼,每层面积约40平方米,共120平方米,作为旅馆客房。

导报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客房正好“靠”在巨石上,巨石旁边有一株近150年树龄的榕树,客房覆盖了部分山体,还铺设了大片木板,严重影响鸡山山体自然景观,行人从山下的道路经过,可以看到“长”出的客房。

2013年10月,城管立案处理,多次约谈当事人。2014年初,该案正式进入拆除程序。考虑到拆除难度较大,又有旅客休息以及建设鼓浪屿旅游品牌需要,拆除分三个阶段,昨天是第三阶段。

即将拆

屋顶建玻璃阳光房

地点:锦祥路14号

5月26日,一名城管队员偶然站在某楼顶往下看,看到锦祥路14号的“有间客栈”家庭旅馆内,建了一个玻璃阳光房。

经查,该玻璃阳光房的建设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玻璃阳光房长7.9米,宽5米,面积近40平方米,用以供客人居住,床、沙发等家具一应俱全,水管、电线布置完整。

为尽快拆除违建,同时减少业主损失,城管大队多次与业主沟通,要求其自行搬出家具,切断、改造水管、电路。

迫于压力,业主承诺近期立即整理阳光房内设施,再由城管组织拆除。据悉,目前城管部门正在跟踪动向,并制定了两套方案,6月中旬,若业主仍未整理完毕,将由城管组织力量,将室内设施搬出并强行拆除违建。

更多>>中央精神
更多>>福建动态
更多>>视频新闻
更多>>热评要论
更多>>学习体会
更多>>学习园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