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 (庄梅芳)“这真是‘及时雨’,救急难平台让我们求助有门。”7月24日,四川籍务工人员吴明勇收到海沧区民政局送来儿子吴晟睿的住院救助金时,激动地说。吴晟睿是今年5月,海沧区率先全省试行“救急难”试点办法以来,年龄最小的受助者。 今年4月23日,小晟睿突发低烧一整天,后被送至厦门第一医院确诊为手足口重症,在医院住院10天,花费近7000元医药费,这使原来不宽裕的家庭陷入困境。海沧区民政局得知后,特批2000元救急难资金。 今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首次将“救急难”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方针予以明确。海沧区被列为全省首批9个“救急难”试点区之一,并被推荐为民政部试点区,为全省唯一部级试点单位。本着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海沧规定,凡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居民家庭,生活中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政府将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最高补助可达3万元;同时,海沧还率先全省将困难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和外来员工首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第一类救助对象救助限额最高可达5万元。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救急难”办法(试行)》,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最高补助可至1万元;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在转移安置期间按每人每日40元的伙食费标准给予灾害应急救助;对因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最高标准可至3万元。 目前,海沧依托已设立的区行政服务大厅及各镇(街)服务大厅的民政救助平台,各村居建立救助窗口,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区、镇(街)、村(居)三级救助窗口工作机制;依托在全省率先实行的社区网格化、信息化、精细化、人性化服务平台,第一时间主动发现困难群众的需求。 今年6月3日,在海沧麦克罗加(厦门)防护用品公司务工的贵州籍员工李枝启突发脑梗塞中风。李枝启在厦门无亲人,发病时身无分文。海沧区救急难平台及时启动救急难程序,为其申请5000元临时救助金和区慈善会5000元慈善救助金。这是海沧区救急难平台运行以来的首位救助对象。 “救急难”,最大的作用就是解决居民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但是,这些对象的后续生活如何保障?海沧区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药救助、教育救助等八大救助制度,编织一张完善的社会保障网。 据估计,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后,政府每年将新增100万元左右的资金补助。此外,为帮助遭遇突发贫困的居民解决困难,海沧还设立工资救急资金、应急医疗救助资金、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等,总救助金额达21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