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原地区乡镇持续壮大村财改善民生 对山区、半山区乡镇加大扶持力度 闽侯城乡手牵手跑步走 ■记者张铁国通讯员张存金 “失地农民补贴,县里每月发200元,村里按人头也补200元;独生子女家庭补贴,村里每人每月发50元;8岁孙女的簿籍费也由村里出;从今年开始,村里还为我每年缴纳100元社保金……”昨日,在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58岁的洪飞凤喜滋滋地给记者算了一笔补贴账。 因县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此前,洪飞凤的耕地被征用了。没了耕地,她的生活照样有保障。昙石村党支部书记黄照生说,全村失地农民每年可领取各种保障金90万元。这些钱,都是村里生产生活留用地上“生”出来的。 生产生活留用地,是指县里在征地时按照被征农用地面积7%的比例留给村里的土地。据闽侯县领导介绍,近年来,该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许多大项目落地闽侯,征地多。县里决定,将一定比例的土地留出来用于开发利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反哺”被征地农民,让他们共享闽侯改革发展成果。 为此,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闽侯县生产生活留用地使用管理实施意见》、《闽侯县农村集体生产生活留用地开发利用指导意见》等文件,采取“兑现现金、置换资产、供应土地”3种方式兑现生产生活留用地。全县须兑现生产生活留用地4596亩,已兑现1204亩,其中安置店面475亩,供应土地729亩,其他未兑现部分力争今年底兑现。 对平原地区乡镇,持续壮大村财,改善民生;对山区、半山区乡镇,则通过项目引进、财税优惠、资金补助、人才帮扶等方式进行大力扶持,以改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县重点扶贫开发村——大湖乡大池村引进了芥菜种植项目。村民洪启东告诉记者,他家有10亩地,目前主要种植反季节蔬菜,经常受市场菜价波动影响,收入不稳定。县法院下派的驻村干部李拥来到村里后,引进芥菜种植项目,实行“订单农业”,种植的菜由福州一家企业进行保底价收购,让农民种菜吃下了“定心丸”,提高了他们的种植积极性。“这样一来,每户农户每年可增加收入1.5万元。”李拥说。 李拥是今年闽侯县下派到重点扶贫开发村驻村的50名干部之一,这些驻村干部下派的同时,每人带来10万元的驻村发展经费。此外,县里每年下拨不少于3000万元的财政专项公共资金,用于扶持7个山区、半山区乡镇改善基础设施、加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 走在刚修好的大湖街道,大湖乡乡长江用铸说,这是县财政下拨300万元建成的。此外,县里还将至少下拨2700万元,主要用于集镇自来水改造、东乾村美丽乡村建设和集镇中心区改造等项目。 在闽侯,民生保障城乡“跑步走”的格局已经形成:出台高龄老人补贴制度,80岁至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补助,县财政每年支出2281.5万元,惠及1.5万多人;提高医疗报销标准,将住院补偿起付线从1200元下降到1000元,补偿封顶线县线统筹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各级医院看病的报销补偿比例标准也相继提高。县里还打算投入资金4300万元,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低保制度。 此外,针对基层群众关心的农村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县委县政府已生成教育、文化、卫生、交通等10个方面6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总投资约27.06亿元,年度安排15.08亿元。目前,已完成道路绿化等8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