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 促进作风转变 王蒙徽接受福建省电视台专访介绍厦门做法 本报讯 (记者 陈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创新。作为地方党委,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是一个重要课题。近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接受了福建电视台记者的专访,介绍了厦门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王蒙徽介绍说,去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119起,对124人进行了处理,其中1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有力发挥了教育和震慑作用。同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24件,涉及党员113人,涉及监察对象42人;查处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4件14人,同比上升40%。 这些数字背后,凸显出厦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高度自觉和不断深化。王蒙徽指出,去年以来,我市着力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市委专门出台细化各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促进落实主体责任的规范化和长效化。同时,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地履行职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是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突出重点。王蒙徽指出,厦门市委坚持以身作则,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落实八项规定、弘扬优良作风与建设美丽厦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立规矩、建制度、抓落实、求实效,有效地促进作风好转。 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我市将整治“庸作为”作为突出重点。市委多次强调:“要像治贪一样治庸。”对此,王蒙徽指出,“庸作为”是厦门机关作风的一个突出问题,群众对此反映非常强烈。为此,厦门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并从制度创新、优化服务等方面加强对“庸作为”的整治和问责。如今年1月1日开始推进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就有效提高了监管水平和激发了市场活力,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新增的商事登记主体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