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重点:主要涉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检查考评等 明察暗访: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 典型案件:将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本报讯(章纪)按照省委和省纪委要求,漳州市近日部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涉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检查考评等四类突出问题,既是落实中央第九巡视组整改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省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方案》强化责任分解,明确了负责整改各项突出问题的13个市直牵头部门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并提出每项整改责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 《方案》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关键在“一把手”、关键在落实的思想,统筹安排,集中整治,坚决查处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四风”问题,做到不遮掩、不护短。各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以及财政、审计、工商、税务、交警等部门要认真履职,整合资源,互相支持,努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协助党委抓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根据《方案》要求,漳州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将适时筛选一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