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民评一组、二组、三组、四组
本组文/图 记者 黄璜 薄洁
实习生 李怡萱 林晓静
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图为检查人员在超市查看购物卡、月饼等销售记录。
检查人员查看超市发票系统。
数字
200余次
今年以来,厦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组织开展明察暗访200余次,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出督查督办单67件,移交案件线索25条。
46人次
今年1至8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个(其中公车私用33起,收送节礼4起,违反工作纪律8起,挪用专项经费购物发放福利1起),对46人次作出处理,对22人进行党政纪处分。
十个“严禁”
1 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中秋“博饼”活动,以及用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
2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各种会员卡及“博饼”活动,或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受电子礼品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3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不准工作日午餐饮酒等。
4 严禁以中秋“博饼”、过节、联谊等名义公款吃喝、公款私人宴请,不准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或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搞摊派。
5 严禁公款旅游,不准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
7 严禁在票据、作账等方面弄虚作假,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个人消费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8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9 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不准违规擅驾公车,严格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停放制度。
10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举报
如果您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的问题,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有以下几种举报方式:
1.写信:寄至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
2.电话:拨打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或市民评热线5581719。
3.网站: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或厦门网“纠风在线”栏目进行举报。
昨日,省纪委召开视频会议,传达8月22日中央纪委召开的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会议精神。会后,市纪委常委会就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贯彻意见。
今年全市查处46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市纪委的贯彻意见总结了厦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在去年中秋国庆期间明确“十个严禁”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市纪委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三公”经费查账以及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查处;针对重大节庆、传统民俗节日以及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容易出现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病”,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开展重点督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厦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组织开展明察暗访200余次,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出督查督办单67件,移交案件线索25条。今年1至8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个(其中公车私用33起,收送节礼4起,违反工作纪律8起,挪用专项经费购物发放福利1起),对46人次作出处理,对22人进行党政纪处分。特别是严肃查处33起公车私用问题,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效能告诫以及辞退、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奖等处理。市、区两级通过新闻媒体、文件、会议等对15起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通过媒体对外公布举报渠道,在厦门日报开辟“反对‘四风’进行时”和“整改进行时”专栏,通过厦门网“在线访谈”与网民互动交流查处“四风”隐形衣问题,不断扩大公众纠正“四风”问题的参与度。今年查处的33起公车私用问题,就有20起是通过群众举报后快查严办的。
有的单位落实责任不到位
有些人仍在顶风违纪
市纪委指出,虽然厦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上紧下松。党政机关一般抓得比较紧,一些基层单位,如一些事业单位、镇(街)、村(居)等,要求还不严,少数单位对本区、本系统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有的国有企业在落实八项规定、贯彻厉行节约条例方面还存在打擦边球的问题。二是公务接待还不规范。有的定点接待制度不落实,有的多头、重复陪餐,有的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在餐饮场所消费后,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三是少数单位未能严格落实公车日常工作日定点停放及节假日期间(含双休日)封存停放等规定,仍有些人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屡禁不绝,公车私用占今年查处问题的71%。四是工会费使用不规范。有的变相购卡,有的以搞活动为名,开支五花八门。
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有禁不止要严肃查处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责任,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当前,要紧盯中秋国庆这个重要节点,狠刹节日不正之风。近日,市纪委已经组织开展公款购卡、购月饼等明察暗访活动,还将按照小规模、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的要求,组织开展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明察暗访。市总工会近期也将牵头开展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重点抽查。
市委反腐办重申: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切实做到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中秋“博饼”活动等十个“严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无论涉及哪个层级的领导干部,无论存在什么样的客观原因,都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明察
暗访
检查中发现一些疑似违规线索
市纪委监察局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纠正“四风”工作, 25日开始持续组织明察暗访
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节礼,部门单位之间的“礼尚往来”、国有企事业单位滥发员工福利……这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将继续受到严厉查处!根据中央纪委8月22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
25日、26日,市纠风办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厦门部分餐饮场所、商场、超市、购物卡售卡中心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博饼等现象,尤其是隐形“四风”问题。此次检查发现了部分疑似公款吃喝的线索,市纠风办目前正在对这些线索深入进行核查。
查
餐饮场所
25日晚7时许,检查人员来到位于莲前西路的南海渔村,虽然是用餐高峰时段,但大厅里冷冷清清,只有两间包厢有客人,未发现公款吃喝、公款博饼现象;查询该酒楼的发票系统,检查人员发现有个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此消费、开具发票的记录,其中某国有企业在8月份多次在该酒楼消费,该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也多次在此买单。
在牡丹国际大酒店,检查人员首先查看了酒店的停车场,未发现有公务车辆停放。在酒店中餐厅,检查人员调阅了订桌记录,未发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身影”;检查人员查询发票系统,还是发现有个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消费记录。
检查人员检查了集美临家闽南菜酒楼的停车场,未发现公车私用的现象,但在查询发票系统时还是有所发现。8月份以来,有三所高校多次在此用餐并开具了发票。个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也有在此消费用餐。
26日晚7时许,东渡国际邮轮码头餐饮一条街有不少店家的生意已经挺红火了。检查人员在这里未看到疑似公车。在福荣塘渔村酒楼、颖明海鲜酒家、鑫崇武人家海鲜大酒楼,检查人员对近期的发票开票记录进行了检查,发现个别国有企业的3张发票。
在滋味馆海鲜大酒楼、白鹭洲大酒店、天天渔港大酒楼,检查人员发现,自8月1日至今,共有14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以上三家酒店开具了22张发票。其中,某街道办事处在8月14日开具了面额较高的发票;某国有企业在8月2日至15日,短短14天的时间里,分别于以上几家酒店开出了7张发票。
查
商场超市
25日下午,在位于思北的天虹商场,检查人员调阅了8月份以来的发票开票记录,发现某国有企业6日曾在该商场开具了三张发票。
在位于湖里区海天路的永辉超市,检查人员发现,某基层站所8月1日以来在这家超市开具了9张发票,其中,仅19日就开了3张发票。
位于文化艺术中心的大润发超市的大宗团购窗口,检查人员通过调取购物卡售卡单据、发票等,很快发现,翔安区一机关单位于8月6日曾在该超市开具过发票。检查人员询问超市工作人员,得知这张发票对应的消费名目就是购物卡。检查人员还发现,一家国有企业曾于8月25日连续3次开具发票,经超市工作人员证实,这也是购买购物卡后开具的发票。
在乐购七星店,检查人员同样发现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消费记录。在该超市购物卡资料表上,就记录着一家国有企业先后两次在该超市购买购物卡的记录。查询发票系统,一家国有企业曾于8月25日以“日用品”名目开具过发票,另一家国有企业也以“食品”名目开出一定金额的发票。
在SM沃尔玛超市、免税商场,检查人员同样有所“收获”。如,一家国有企业于8月24日、8月25日5次在该超市开具发票,总额较大。
市纪委监察局正在深入核查此次检查发现的部分疑似公款吃喝线索,并将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切实把好节日廉政关,对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