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两节”铁腕治“四风” 市纪委部署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督查工作 强调,要做到“五个严禁” 对中秋、国庆期间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本报讯(记者 洪颖)8月27日上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收听收看省纪委召开的全省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 就传达贯彻好中央、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纪委立即召开部署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建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带头倡导新风正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监督主业,集中整治“节日病”,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决不姑息。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9起,处理22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8人,全市各级各部门实名通报曝光19期113起112人,通过“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1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