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9月6日,涵江区委书记沈伯麟就如何落实好责任接受专访。 沈伯麟说,作为县区一级的党委书记,必须增强党的观念,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真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有效落实责任,不当“甩手掌柜”。区里主要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全面主导党风廉政工作。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5次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解决相关问题。研究制定了《涵江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活动,确保把主要力量放到反腐主业上。注重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共有6名优秀的纪检干部得到提拔交流重用。着力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有效落实责任制考评工作。建立惩防体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制度,每年由区委常委带队到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开展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向全区通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开述职制度,将各级党组织“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公诸于众,接受各方面监督。 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工作“虚功实做”。突出“项目一线选人用人”,将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平台全面前移,通过项目一线同台竞技,收集干部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的“大数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联审”、“会诊”,开展对干部日常的“健康体检”,实行干部履职表现“红、橙、黄”三级预警,对“问题干部”建立特别监督档案进行重点监管,做到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去年以来,全区共发出预警单53份,效能问责33人,组织调整9名干部。涵江区也被中组部列为“全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示范点”。 就如何进一步推进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沈伯麟说,下一步,区里将继续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深入抓好“两个责任”的具体落实。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落实责任。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以“签字背书”形式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区委常委会将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履行好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等责任。二是全力支持。围绕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和高发群体,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干预纪委办案,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发挥好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按照“两为主”工作要求,落实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等有关制度和程序。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加快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