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严管理监督 纯洁党员干部队伍 ——我省全面完成“裸官”清理调整工作 我省于今年4月和7月两次对“裸官”摸底排查,按厅级、处级、科级及以下先后顺序,循序渐进推进整治工作,截至8月25日,全省“裸官”任职岗位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摸底排查显示,我省“裸官”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以移居香港地区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为主,移居方式以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居多,干部职级以科级及以下者为主。 省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裸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调要坚决执行中央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确定调整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和组织调整,确保8月底前完成“裸官”清理调整工作。省委专门下发专项整治方案,提出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省委组织部随即在全省范围进行具体部署,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结合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进行再安排再推进,切实加强政策指导和审核把关。 摸排不留死角。对处级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排查;对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制发专门表格摸查。个人报告、组织审核与公安部门联手核对多管齐下。福州、泉州等地展开拉网式排查,让所有干部填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没有出现移居国(境)外的,也作出零报告。有些地方还创新摸排方式,有的市(县、区)将报告人填报的情况在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谈话入脑入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与需调整任职岗位的人员至少进行两次谈话,第一次是在征求调整意见时沟通谈心,了解具体情况,讲明政策规定,讲清调整原因,要求作出选择;第二次是在作出组织调整后进行个别谈话,要求签订承诺书,保证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调整人岗相适。对选择岗位调整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每个人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专业特长,作出恰当安排,有的交流到非限制性岗位任职,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有的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前退休。对不需要调整任职岗位的,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其岗位或分工进行规范,明确不涉及外事、公安、国家安全、组织人事等部门中的重要岗位。 监管严格到位。实行定期督查,把反映“裸官”问题的举报列入干部监督专项督办件,建立“裸官”信息库和台账制度,实行单列管理,落实对账销号制度,逐件逐个抓到位。严格移居证件管理,对选择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居留权的,由本人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办理注销手续,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提供注销手续凭证。对港澳地区因法律原因无法办理注销手续的,及时上缴所有移居证件和因私出国(境)证件,并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报备手续。 加强后续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和长期居留许可的相关人员,及时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对因法律原因无法办理注销的,加强对有关证件的管理。同时,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调整也将转入常态化,作为干部管理监督的一项日常性工作;把反映“裸官”情况的举报列为“12380”受理的重要内容,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