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活动的要求,根据市委常委会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思路措施,结合省委领导和省委督导组点明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现就市委常委会整改方案公布如下。 一、完善科学发展机制,扎实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 1.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前期调研、征求意见、统筹协调、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多做打基础、夯基石、保长远的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廖小军、隋军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2.研究改进党政机关绩效评估、县域经济量化考评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沿海和山区,设置统一考核指标和分地区考核指标,以及对同一指标设置不同权重来进行差异化考评,取消限制开发县域GDP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形成特色更加鲜明、激励更加有效、导向更加明确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新体系。(由市效能办牵头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由金敏同志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负责落实) 3.招好商招实商,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落实“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环保一点”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管理,完善环境评估、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局牵头提出改进措施,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负责落实) 4.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发展的速度、质量与效益以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考核和政绩综合分析,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林文芳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5.全面落实《2014年宁德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重点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完善协调调度机制和资金、用地、用海、用林等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由市发改委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隋军同志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负责落实) 6.抓住省里将宁德作为发展“第二层面”来谋划推动的有利时机,谋划好宁德改革发展的“路线图”。积极推进申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全国陆海统筹发展试点城市、三都澳开放开发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谢仰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陈宜国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7.大力推进全市核心竞争力“双百项目”和加快“三大千亿产业集群”招商选资计划落实,不断壮大产业集聚。(由市发改委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曾智勇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8.加强山海协作,推进扶贫攻坚。进一步统筹用好各类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3亿元,用于扶持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补短板、补弱项,实现共同富裕。(由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林鸿、黄建龙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二、完善“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9.传承习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倡导的“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适时开展“四下基层”工作专项督查,了解“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四下基层”工作的措施办法。(由市委办公室牵头提出改进措施,由李转生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10.健全“四下基层”工作机制,加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提出改进措施,由林文芳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11.加强市领导“四下基层”工作统筹安排,根据市委、市政府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科学安排市领导开展“四下基层、四解四促”和“无会周”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一般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县(市、区)、一个点、一条线路下基层调研。按照群众反映问题办理“路线图”,对下基层过程中协调解决的事项,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统筹使用“四下基层”专项资金,努力解决好群众诉求集中、具有普遍性且市里有能力解决的问题。(由市委办公室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林共妙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三、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2.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制度,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党性修养;利用好“海西·环三大讲坛”等特色载体,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宁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提出改进措施,由徐姗娜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四、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13.进一步加强市各套班子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支持人大依法履职、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相关制度,支持政府依法行政、高效率地开展工作,更好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作用。(由市委办公室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廖小军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14.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健全和完善市委常委班子议事和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代会和全委会作用。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借鉴这次市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做法,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形成良好的党内生活环境。(由市委办公室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廖小军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五、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15.以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机关效能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案件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由市纪委(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抓好落实,由金敏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16.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出席各类会议活动,严格落实会议经费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简化会议程序。制定政策性文件制发规范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由市委办公室牵头提出改进措施,由林共妙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17.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切实精简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公务员局牵头提出改进措施,由李转生、金敏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18.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由县一级统一编制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切实整改基层牌子多、台账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由市民政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提出改进措施,由林鸿、黄建龙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六、全力做好民生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19.继续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战役、为民办实事项目、地质灾害点搬迁、连家船渔民搬迁、城区学校扩容、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海云工程”、养老福利中心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等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市发改委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周秋琦、黄建龙、陈宜国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20.积极推进小城镇综合试点改革、老城区改造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由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委农办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陈宜国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七、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21.妥善解决安征迁、清理“两违”、安全生产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清违”指挥中心办公室、市安监局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陈宜国、曾智勇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22.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调研和处置。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制度,真正深入实际、现场指导解决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深化平安宁德、法制宁德建设,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由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牵头提出改进措施,由林鸿、林志坤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八、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勇于担当的意识 23.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从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多岗位锻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市直单位与县(市、区)、山区县与沿海县干部的双向交流;重视关爱基层干部,注重选拔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岗位工作的干部,在晋级、奖励、评优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健全干部经常性管理机制,坚决纠正基层干部“走读”现象,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提出具体措施,由林文芳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九、重视加强党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 24.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强化认真落实“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政治责任,建立和落实定期专题研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强化督促检查等制度。(由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廖小军、林文芳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25.进一步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村(社区)报酬待遇保障和增长机制等办法措施。落实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工作制度,做好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班子及后备干部流动机制、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事业干部激励导向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林文芳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制止奢靡享乐之风 2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市的实施细则,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提出的“8+4”专项整治任务、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严肃查处违规公款消费,动真碰硬、集中攻坚,一抓到底、见到实效。〔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金敏、缪绍炜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27.完善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制度,完善公用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加强审计工作,增强刚性约束,加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由市财政局牵头提出具体措施,由林共妙、缪绍炜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 28.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监督、防范和惩治,形成风清气正。〔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提出具体措施,由金敏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十二、加强制度建设和督查工作,推动政策落实 29.对市委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制定市委班子制度建设计划,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牵头抓好落实,由李转生、林文芳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30.加强政策落实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推广,强化各项措施的配套完善,强化制度执行力。(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效能办负责提出改进措施,由李转生同志牵头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