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作善成、取得实效,连江县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实施“五三”工作法,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用实实在在的活动成果取信于民。 紧锁三个环节,查缴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在备案环节,健全人员出入动态管理数据库,及时将科级干部提任、退休离职、职务调整等信息,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到信息第一时间报备。在审核环节,运用面见申请人询问、出国(境)前谈话等办法,明确不准以探望非直系亲属人员为由申办、不准隐瞒职务级别申办、不准在非户口所在地申办、不准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申办等“四不准”,力求标准第一时间告知。在查缴环节,把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范围,采取“部门催缴、组织劝缴、强制清缴”方式,确保因私出国证件个人“零持有”。今年共对13名新提任科级干部护照、通行证进行收缴,退办申请件2个,强制撤销拒不上缴的证件7本,查处办假护照行为1人次。 紧贴三个层面,集中整治干部“走读”问题。在后勤保障层面,通过适当改善干部食宿环境,夜间开放乡镇文化站、图书室,开展篮球、羽毛球、读书月活动等方式,使干部不愿“走读”。在纪律管理层面,严格执行指纹签到签退制度、周末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乡镇干部每周在工作地住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将干部“走读”与年终目标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挂钩,使干部不能“走读”。在效能督查层面,联合县效能办、组织部等部门建立6个督查组,聘请30多名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等担任作风建设监督员,深入乡镇开展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相关党纪政纪处分,使干部不敢“走读”。 紧抓三条举措,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现象。抓自查自纠,要求各单位一把手签订《清理“吃空饷”工作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单位“吃空饷”人员信息表,并借助政务公开栏对干部职工在岗状态进行公示,让“吃闲饭”人员无处藏身。抓专项督查,集中1个月时间,突出11类清理对象,组织县纪委、组织部、财政局、编办等部门人员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通过查看签到机、工资基金审批表、编制证等方式,严查干部在岗在编情况,让“吃闲饭”人员无所遁形。抓制度执行,制定下发《连江县“吃空饷”问题监督检查办法》,健全干部请销假、离退休人员联系、“吃空饷”举报奖励等三项制度,让“吃闲饭”人员无缝可钻。截至目前未发现干部“吃空饷”现象。 紧守三道步骤,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坚持摸清底子,落实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零报告”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发函至22个乡镇、60个县直部门,要求如实上报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时间、职务及个人身份、是否在企业领取报酬等信息,切实做到严查不漏一人。坚持分类清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任谁免”的原则,明确凡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免去或本人主动辞去其在企业的职务,凡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律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切实做到清理不留死角。坚持长效管理,专设举报监察中心,畅通来信、来访、12380等举报渠道,切实做到管理不存盲区。经排查,我县共有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人数36人,目前已清理兼职人数7人。 紧扣三项重点,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整治。突出源头管控,建立“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机制,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费用实行专门科目反映,分项编制预算,逐项压减核算。突出实时监管,设立“三公”消费动态管理台账,要求各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三公”消费报表,每季度公开“三公”消费情况,对“三公”经费开支大、增减变动异常的单位,及时发放提醒单或质询单进行预警提醒。突出专项督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核查原始票据、现场反馈整改方式,严厉查处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超编配备公务用车等违规行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36.1%,节约10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