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从统筹梳理、分层分级、吸收成果和督促检查四个方面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努力构建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 统筹梳理,确定重点。按照体现群众意愿、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把握规律的要求,围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梳理,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列出建设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计划完成时限等,确定“为民、务实、清廉”及监督检查作风状况等36项规章制度为重点,其中推进“四下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等“为民”方面6项,改进文风会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等“务实”方面13项,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三公”经费定期公开等“清廉”方面16项,加强督查落实等保障落实方面1项。目前,已出台12项,其余的24项已形成初稿,正征求意见后抓紧出台。 分层分级,全面推进。针对不同层面、不同职位的工作要求,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规定要求细化为符合各层级工作特点的制度规定,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以县委为核心的“1+X”制度建设。“1”为《县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X”包括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基层组织带头人培养选拔机制等多项制度。县直机关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心,研究出台“三公”经费公开、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和会议费、差旅费、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等管理办法。镇、村两级以整治镇、村干部“走读”为重点,扎紧干部驻乡管理、中心组学习、党委议决事、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的“笼子”。 总结吸收,体现成果。及时总结问题整改台帐销号、民主生活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活动中的好做法新经验,充实到相应的制度规定中去,形成信访接待、现场办公、调查研究、舆情响应、民情工作考核等6项机制18项制度。同时,吸收活动中有关整改落实的好做法,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重申〈长汀县机关作风建设“八不准”〉》、《长汀县贯彻〈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 督促检查,确保有效。为保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落实工作的意见》,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长汀广播电视台、长汀论坛、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文件系列解读》专栏,及时公布制度建设成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委活动办和县委15个督导组组成专项督查检查组,于9月中旬对制度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制度建设缺项,不认真、不落实、应付了事的,返工重来,确保制度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予以从严处理。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规定案件6起,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压缩“三公”经费513.71万元,同比下降21.83%;调整多占办公用房1676.1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