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受传统观念和民间习俗影响,长乐市民间婚丧喜庆活动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的铺张之风一度比较盛行。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长乐市委反腐办再次以一号文件下放《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整治不良风气。 2008年,长乐市即出台暂行规定,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今年6月,针对新问题和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长乐市纪委、监察局对2008年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新规提出,实行报批制度,党员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如遇到婚丧喜庆事宜,确需操办酒席的,必须事前将有关操办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事前报告审批;控制操办规模,不准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不准借机敛财或乱发钱物;规范参与行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歪风,主动做到不吃请、不收礼、不送礼,不参加亲友关系以外的婚丧喜庆活动和宴请等。 长乐市纪委常委董聿佃说,今年的规定新增了规范参与行为这一部分。“以前的风气是,你参加了这个大老板的喜宴,我就参加那个大老板的喜宴;你请到了这个领导,我就请更高级别的领导。”他说,“这不仅助长了不正之风,也给群众、党员干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 新规出台以来,长乐共有36名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申报了婚丧喜庆活动操办事宜,无一违规。没有一名党员干部因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而被举报或查处。 党员干部的清风正气,带动了社会形成良好风尚。在长乐住建局工作的汪金栋和妻子,对6月参加的集体婚礼都是甜蜜的回忆。没有宴席,没有天价聘礼,只有一条红地毯、一张写满祝福的心愿卡、一束彩色气球,处处透着节俭之风。汪金栋说,他和妻子都是长乐人,一开始提出参加集体婚礼,两边老人都不同意。后来,在小两口充满爱意地筹备婚礼过程中,老人们被感动了。那天,共有8对来自党政机关的新人参加了集体婚礼,100多名未婚青年党员干部到现场观礼,参与互动。 和汪金栋一样,梅花镇梅东村村委会主任林家旺,也是移风易俗的先行者。 今年5月,适逢群众路线大走访活动在梅花镇开展,有群众向市领导反映丧礼上“分祭”的习俗太铺张浪费。所谓“分祭”,就是晚辈要在丧礼上给客人发点心,近年来发展为直接发钱,每人几十元到几百元,有些甚至数千元,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以前,办一场丧事基本要二三十万元,有的甚至要花上百万元。”说起大操大办,村民们都很反感。 今年5月,林家旺的母亲去世,领导鼓励他带头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一开始,林家旺也很纠结。 “作为党员干部,这时就该站出来,把风气往好的方面引导。”最终,他和市、镇、村干部一起做通兄嫂的思想工作。得到家人的支持,林家简办了丧礼,还把本来要用于“分祭”的3万元捐给市慈善总会。“用来做慈善,也是怀念母亲的一种好的方式。”林家旺说。 顺应风气之变,长乐市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的实施意见》,把村规民约建设作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村居红白理事会,具体管理本村居群众的婚丧嫁娶事宜。 下一步,长乐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推动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