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活动办“把中央出台的制度承接好”的部署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中央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19项制度规定,结合福建实际,有的进行了完善配套,有的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目前,省级层面已对中央出台的17项制度承接配套29项制度。同时,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从严治党“八个方面”要求,着眼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对中央其他2项制度的承接,还在继续研究制定中。 把吸收活动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成果作为制度承接的切入点。认真总结吸收活动中的作风建设的有效措施办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固化到承接配套的各项制度中。比如,围绕承接中央办公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把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提出的、福建长期坚持的“四下基层”群众工作法作为主要内容,研究配套出台《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规定。围绕承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总结推广中央常委联系点上杭县搭建解决民情问题“立交桥”、畅通民情处理快车道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民情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各级民情收集处理服务网络。围绕承接《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把福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探索的、且行之有效的领导班子考核办法和“两个提前”做法进行固化,研究出台《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办法》、《省管干部选拨任用“两个提前”办法》等2项制度。围绕承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总结提炼福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有效经验,研究《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等4项配套制度规定,等等。 把针对干部队伍实际、分层分级作为制度承接的立足点。围绕把中央制度承接好、落实好,针对干部队伍实际,从不同层面、不同职位的工作要求出发,制定出台符合各层级工作特点的制度规定。比如,为承接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联系服务群众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区分省委常委会、省级领导、厅级以下领导干部3个层面建章立制。在省委常委会层面,制定出台了《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省委常委挂钩联系改革试点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在省级领导层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领导外事工作的实施办法》、《省级领导干部出席各类会议活动若干规定》等4项制度;在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层面,出台了《省直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蹲点调研制度》、《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办法》等8项制度。同时,在承接中央同一项制度中,还区分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比如,围绕承接中央办公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意见》,就分别出台了《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省级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蹲点调研制度》、《乡村干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体现针对性和差异性。 把强化制度的硬性规定和量化指标作为制度承接的着力点。着眼于防止因制度条文内容空泛而导致制度流于形式的弊端,在制度承接过程中,尽可能把制度条文的内容和措施具体化、数字化。对中央提出的一般性要求,细化规定内容。比如,在制定出台福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时,对中央《意见》提出的“公务活动用餐要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的要求作出了细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宴请的标准,要求以家常菜和通用食品为主,原则上实行自助餐或在接待单位公众食堂用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以及香烟和高档酒水等,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对中央提出的原则性要求,进行指标量化。比如,把中央关于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对象延伸到乡村干部,专门研究制定出台《乡村干部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并细化提出7个方面内容、8项量化指标。对中央提出的保障性要求,进一步做细做实监督检查工作。专门出台《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提出对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措施不力的,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以及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有关地区、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追究有关地区、部门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从福建目前承接出台的20多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来看,各项制度基本全面得到贯彻落实,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发挥了积极作用。从随机抽查和暗访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地各单位对制度执行的意识普遍增强,尤其是对制度中的定性要求与数量条款,都能全面贯彻到位。与此同时,督促各地各单位抓好制度建设,省直各单位,各市、县,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都严格按照省委活动办印发的《省直单位制度建设参考指南》和《第二批活动单位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在认真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的同时,相应做好各项制度的承接配套工作,推动全省制度建设上下贯通、有效衔接。目前,单就设区市一级已承接、配套建立制度101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