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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天价宰客”事件,还得一查到底

www.fjnet.cn 2012-02-06 16:10  毛忠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4日导报刚报道《五菜一汤 9560元!》介绍了苏州游客在环岛路“被宰”一事。当天,来自温州的周先生也向导报记者反映,他春节期间也在鼓浪屿遭遇“天价菜单”。周先生说,他们当天开了两桌,一共20余人,也就点了三只螃蟹、一条海鱼、一个大海螺,还有青菜、炒粉等十来道菜,结果店家要价1.3万元。(2月5日《海峡导报》)

真是无独有偶,前几天关于三亚天价宰客事件还在闹得沸沸扬扬,没想到,厦门竟然也出现天价宰客事件,而且还不只一起,苏州游客刚说挨宰,温州游客也跟着“爆料”。这宰客事件一而再的,恐怕并非偶然,亦非是厦门一些餐饮业者“与时俱进”向三亚学习,这一现象在厦门恐怕是有一定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至少可说当事商家并非初犯。

首先,在环岛路挨宰的苏州游客在付账时想理论,发现有几个男的似乎要围过来,这说明这家店在让客人付账上是有一定经验的;而来自温州的周先生挨宰后发现,同天其它桌的游客花费也是几千上万,由此可知,周先生并非“特殊情况”,而是该酒楼“一视同仁”了。这就说明,这两个商家并非初犯,显然是有前科的。

其次,苏州游客原本计划去另一家,是出租车司机“热情”的推荐了一家“更好、更正宗”,当然也更坑爹的;相类似的是,温州游客则是导游推荐的,而导游则说这么做是公司规定的。有一定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这里的出租车司机其实很可能是充当了掮客的角色,在司机嘴里的更好、更正宗的,居然刚好是“最宰客”的,谁能相信这是巧合,该司机没拿了好处呢?

而导游带游客去“高消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早已是行业潜规则,不同的是,消费到底有多高罢了,而且,既然是公司规定,也不会是就这一次,也未必就会是这一家旅游公司,恐怕在厦门,类似的导游带领游客去挨宰现象,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总体而言,像这样宰客的商家,“好心”推荐、带领游客去“高消费”的出租车司机、导游,在厦门应该是有一定数量的,并且,这其中还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和产业链。比如,有宰客的商家,应付游客的服务员,“帮助”游客付账的“男人”和给游客“推荐”的司机、导游。

因此,相关部门虽然立案调查,但可不能循着个案个查的思路来办,得扩大办案的广度和深度,一查到底,在严惩这两个商家的同时,还得看看其它的商家有没有类似“习惯”,还得查清类似的司机、导游、旅行社到底有多少,不能让一些商家、司机和导游等人,抹黑了厦门来之不易的好形象。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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