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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糙没有未来2013-03-22 07:13

3·15已经过去了,昨日本报报道,记者通过卧底,揭露了广埠屯电脑销售的内幕。

所谓内幕,就是怎么骗人,从中赚取高额利润。商品买卖中的欺骗有很多种,比起那些对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实质危害的,广埠屯电脑买卖中的猫腻似乎没这么严重。但成熟的链条,技术的熟谙,加上日常生活中,网络上,人们在这里遭遇的各种骗局,显示欺骗在这里成了很多商家的动力机制。

广埠屯区域,洪山电子一条街,是武汉最大的IT交易市场,被认为是武汉乃至华中地区购买电脑的第一去处,华中地区的“IT航母”。这块地方,满足了无数人的电子消费需求,无数的买卖在这里进行,算是武汉标志性的一个存在。

广埠屯这个区域主打科技牌,不是突然冒出来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洪山“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洪山经济”,在以街道口、广埠屯为中心,西起石牌岭、东至关山口的珞喻路上,打造“科技一条街”。以前曾看到这个区的负责人讲,“这条街20年的发展,体现了几届区委领导班子的胆识和智慧,也凝聚着全区80多万人的心血”,说明其诞生、壮大、发展,都有着时间的厚重与积淀。

回头看它的历史,想想它身上的名头,对比人们的现实遭遇,让人遗憾。自己说得再好,宣传语拔得再高,这都靠不住,这么多年,如果仍然鱼龙混杂,人们走进这里,还是要费尽心力先把功课做好,要抱着怎样才能不挨宰的心态,提高警惕,买东西如同迎接一场挑战,这是不行的。

中国无数的城市都有这样的街道,这样的广场,但“北有中关村,南有广埠屯”叫得很响亮,某种程度上说明这两个地方成了样本。一直以来,我们不曾对这种说法有所反思,我们在心里认同它,很高兴人们说起它。广埠屯的电子市场起步晚于中关村,诞生的土壤和环境,都有不同。在我看来,“北有中关村,南有广埠屯”,中关村仍然是最大的参照。事实上,中关村不仅作为电子市场的一个参照,它还是自主创新的一个样本,东湖高新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有国家第二个“中关村”落户武汉的说法。

一个庞大的市场,不可能一点问题没有,中关村也难避免。但一座城市,一个区域的市场形象,说到底,不能在问题“你有我有大家有”中求得心安。

每个店主要生存,租金那么高,又要给员工开工资,压力也大,想尽办法谋利,也算是天经地义。但骗局横生,把来到这里的人当成狠宰的对象,这样的买卖就算能做成个十次百次,实际上也是涸泽而渔,走不远。

这不只是店主和销售人员的问题。很多店主慢慢做,有了口碑,有的人可能奔着具体一家店面的口碑而去,然而在广埠屯这样的电子产品集散地,大多数人恐怕都是先奔着广埠屯这块牌子而去,少数的口碑店面撑不起这块牌子,这里的市场如果没有基本的品质,没有让人普遍放心的、轻松的购买环境,本质上还是粗糙。

产品的未来,市场的未来,城市的未来,不论是爱惜自己的羽毛,还是实打实把品质做好,抑或立基于武汉这样一座有特别抱负的城市,问题都是很清楚的。

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理当成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只有“事后保护”与“事前保护”相结合,我们的产品才会更美好而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日前对媒体表示,现在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应该提高惩罚性赔偿,让消费者不至于在生气维权的时候还赔着钱。应当说,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对这样的描述并不陌生。那些鲜活在我们身边的司法个案,常见的特征就是以巨额索赔为开始,以象征性赔偿为结局。对于消费者来说,为了维权而诉诸法院,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实难平衡。

在消费者维权案件中扩大惩罚性赔偿,并不是一个“前沿”的观点,而是已有众多学者在最近的十余年中反复提出,媒体的呼吁也很急切。近日,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就有不少专家表示,加大惩罚性赔偿已成当务之急。

虽然惩罚性赔偿正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同与支持,但社会舆论对于立法的推动却进展不大。

当然中国其实是有“惩罚性赔偿”的,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双倍赔偿”。司法也并非不支持这种法定的惩罚性赔偿。之所以对遏制问题产品收效甚微,一是因为对小额商品致损,“双倍赔偿”仍然偏低,起不到应有的“惩罚”作用;二是产品致损案件通常都涉及到众多的消费者,而基于我们的法治传统、公民意识以及具体的司法程序,最终选择司法救济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受害人并不会太多。商家正是基于这一现实,才对惩罚性赔偿不以为然。

反对扩大惩罚性赔偿的另一个观点,是害怕惩罚性赔偿将带来基于寻求不当利益的“司法爆炸”。“知假买假”的打假人就常常被当作一个反面的例证。这种担忧看似为企业考虑,实则是对不良企业的纵容。企业应对索赔诉讼“爆炸式增长”的最好办法,就是确保产品的质量,尽最大可能防范出现产品侵权问题。这也正是惩罚性赔偿的初衷。

因可以引发“知假买假”而拒绝扩大惩罚性赔偿的范围,实则是以一种社会现象绑架了所有的消费者,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司法救济对于消费者来说过于遥远。制度改革的方向,除了前述的强化惩罚性赔偿之外,当然还包括司法的可亲近性改造。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理当成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只有“事后保护”与“事前保护”相结合,我们的产品才会更美好而安全。

“天价”果汁2013-03-16 10:07

近日,歌手巫启贤发了一条微博称:“在温州机场餐厅想点一杯西瓜汁,定价78元,买不起,忍住,吞了一下口水,解了渴,省了!”。微博消息一出,就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该店经理回应称,店的定位相对高端,服务成本较高,所以价格高。温州机场表示所有商户均没有出现违规经营情况。(3月14日《现代金报》)漫画/姚昊

监管好餐饮业食品安全,还得靠勤跑、多看这些笨方法才行。

3·15之际,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吉野家被媒体曝光,其问题包括,在米饭过了废弃时间后继续售卖;店内餐具也未按要求清洗、消毒等。

经媒体的放大镜一检视,原来以“良心品质”自居的吉野家,后厨竟如此不堪,着实让人惊讶。无独有偶,去年被央视曝光的麦当劳,同样在后厨上栽了跟头,其过期食品翻新再售等问题,与吉野家如出一辙。

从麦当劳到吉野家,餐饮业的后厨为何连连失守?这暴露出当下一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控混乱,无视消费者健康。麦当劳、吉野家是都知名的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媒体随机去暗访一下,就能查出这么多问题,其他管理不规范的中小餐馆的情况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监管的责任,同样应反思。麦当劳和吉野家这些问题,绝非一两天的事,但为什么平日没被发现?坊间对餐饮企业的后厨问题,多有议论,但似乎很少看到监管部门主动查处,更鲜见这种问题在执法行动中被曝光。

管好餐饮业食品安全,其实也没什么诀窍,只要在日常监管中展开高频率的突击抽查,这些企业断无侥幸之理。对此,香港的经验就很值得学习。

香港食环署食品监管的一个法宝就是巡查执法,仅在2009年,食环署巡查食物场所近20万次,这还不包括对涉嫌非法屠宰的屠宰房300次扫荡行动,对新鲜粮食店和街市肉档7200次突击巡查等。食环署巡查执法发现问题后,不仅严厉处罚,更将抽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我们现在对于餐饮业监管,不是不重视。例如现在许多餐馆的后厨都装有摄像头,监管部门可以远程监控。不过麦当劳和吉野家的例子说明,这种“办公室执法”,作用不可高估。监管好餐饮业食品安全,还得靠勤跑、多看这些笨方法才行。如果固守目前执法模式不改,那么麦当劳、吉野家之后,下一个是谁,将永远是个问号。

□国华(职员)

在多元的公共舆论场中,靠“媒治”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不良企业,正在凸显其有限性。

昨晚,一年一度的央视“3·15”晚会再次登场,苹果中国售后政策涉嫌歧视、周大生黄金涉嫌掺假等被曝光,屏幕展现的情况触目惊心。

不过,在昨晚的网络空间中,很多网友倒是对苹果被曝光有些不以为意。很多人表示,苹果的售后算是不错的了。尽管不知道这是网络水军,还是网友自发的支持,但是,这很像去年的麦当劳被曝光之后的情况。当时,很多人反而觉得,去年的央视曝光,更像是给麦当劳做了一次“品牌宣传”。

或许,央视曝光苹果的售后问题是实情,部分网友反映的也是实情。苹果的中国售后存在问题,可是,与中国不少企业的售后服务来比较,苹果的售后恐怕不是最差的。

然而,此事恰恰也说明,在多元的公共舆论场中,靠“媒治”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不良企业,正在凸显其有限性。在信息更加充分的舆论空间中,媒体难以继续充当一锤定音的“判官”。

同时,这也表明了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脆弱。苹果中国售后政策涉嫌歧视,却仍然能令中国的不少消费者觉得“还不错”,麦当劳加热过期的食品重新卖给顾客,居然让人觉得比那些用地沟油的饭店“有良心”,可以想见这种畸形的“好评”背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该是多么糟糕,各种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又是何等的脆弱。

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来不能指望“媒治”,“3·15”晚会本来不应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靠“3·15”晚会,也解决不了中国的产品质量问题。当苹果、周大生、江淮汽车、大众等知名品牌被曝光之际,人们不禁要问,对这些问题产品和服务的日常监管在哪里?

苹果的售后条款要不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和审查?有关部门对周大生的黄金饰品,有没有日常的检测?而江淮汽车车厢生锈问题,消费者投诉多了,有关部门有没有介入调查?还有大众的问题,其早就在国外召回了,为何同样的问题,还要等到被“3·15”晚会曝光?

众所周知,运动式执法解决不了问题,运动式的消费者维权,一年一度的集中曝光,也根治不了问题。“3·15晚会”办了二十几年了,为何产品质量、服务问题还那么多?当然,这并不是说,3·15晚会没有必要办下去。只要消费者仍然弱势,3·15晚会当然要继续办下去,而且类似节目最好还应该日常化,每天都有曝光。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靠一场一年一次的晚会,而应该强化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别等着消费者向媒体投诉,才去解决。

□新京报评论员 于德清

机场物价超高,众所周知。近日,又惹出了一场风波。知名歌手巫启贤在温州永强机场“遭遇”78元一杯的西瓜汁,忍不住拍照上传微博,吐槽称“买不起”。

当然,巫启贤的意思肯定不是买不起,而是觉得确实太贵。事实上,他后来点了一壶可续杯的柚子茶,价格为218元。不过,明星一吐槽,效果就是好。微博引起网友关注后,不仅餐厅经理、机场相关负责人表态,连区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人都表示将派人进行价格巡查。

有意思的是,包括餐厅经理和发改局人士都承认,此事给温州形象造成了一定影响。这让人感觉可笑,平时该餐厅卖高价果汁怎么不怕影响城市形象,明星发微博后就有这觉悟了?难道物价部门平时并未掌握相关情况,非要等明星微博举报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说白了,他们并非担心影响城市形象,而是害怕有人追查过问罢了。

针对机场消费价格过高问题,许多地方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目前来看,情况并未明显改善。有的机场看似采取了不少措施,比如推出星级管理制度、对部分商品实行限价,结果还是挡不住机场商店抬高价格的冲动。在机场里,一碗面条五六十元,仍然随处可见。机场消费过高现象,可谓“一直在治理,从未被制止”。

机场消费乱象丛生,关键在于治理思维与手段均存在问题。有必要明确一点,机场消费定价是否属于市场调节范畴。倘若属于市场调节,就算商家定价比外面高,乃至于影响“城市形象”,物价部门也无权过问。但从事实情形看,由于商家具有地域优势和价格操纵优势,机场并不具备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一些机场还把商店租给一两家大公司,这更加剧了机场消费的垄断趋势。所以,“市场调节”并不能成为机场商家自由定价的理由。

也正因为主导思维不明确,又缺乏相关法规,物价部门难以理直气壮地对机场物价过高现象说不。而对于机场方面,由于其与商家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在管理上往往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商家定价过高,与机场商铺租金贵也有直接关联。机场商铺租金比外面高,商家怎么可能不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在这种情形下,所谓“同城同价”自然也就沦为空谈。说到底,机场消费乱象不是屡治屡败,其实是不治而败。

要从根本上遏制机场消费乱象,说来也不难。例如,有关部门可把机场列为价格管控区,规定商家定价不得超过同城20%,否则处以罚款并没收违规所得。或者,还可以对机场商铺租金进行核定,要求不得超过同城黄金地段租金。但我认为,有关部门是不会这么做的,而且会抬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即维护市场的合理竞争。倘若如此,不妨鼓励消费者向巫启贤学习,随手拍破解机场高消费。虽然不是明星,但拍照的人多了,也许真能见效。

“良心品质”是吉野家网站上的宣传词,但当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进入吉野家的几家店面后,却发现有的分店,在米饭过了要求的废弃时间后,再次出售;有的店员,直接用汤碗喝水,并未清洗便用于盛汤给顾客;店内的碗具、筷子、托盘也未按要求清洗、消毒……(3月15日《京华时报》)

一个常常把良心品质挂在嘴边的洋快餐,为何如此名不副实?吉野家的“沉沦”再次说明了两个道理:

其一,在利益驱动下,不少餐饮企业的良心是靠不住的,是没有动力自我约束的,吉野家就是一例,这样一个大企业,苦心经营这么多年,在中国市场这么火,结果却做出一些类似鸡鸣狗盗的事情,与其说可悲不如说可恨。

其二,监管仍需加强。发现吉野家有问题的是卧底记者,这样的工作本来应该由监管部门来做,监管部门有责任对餐企进行高密度的检查。有吉野家门店洗碗工坦言,“只有领导来检查时才用一下消毒池和漂洗池。”更有员工不讳言:“消毒都是做给防疫站的人看的。你要记住,要速度,不用太干净。”这样的监管明显是名义上的检查,实质上的走马观花,可谓“认认真真走过场”。

最近,国家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受关注和好评,这一组建使原来的九龙治水变为一龙治水,可以减少以往分段监督的漏洞。不过正如有学者所称,谁来管和怎么管解决了,但是,管到什么程度、能不能管到位还是执行力度的问题,这是监管最终生效的关键因素。换言之,如果监管部门不作为或者不够作为的话,食品安全仍然只是梦想。

一言以蔽之,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就得给经营者添加道德血液,但是道德血液不是天生的,这就需要强化监管。问题是,一些监管部门常常不作为,这就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二是对违法企业和不作为的监管部门依法惩处。(王石川)

去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广东汕头的毒玩具事件,这个城市的副市长曾就此公开向全国消费者道歉,并作了清查整顿,对相关当事人还作了相应的处理。在今年3·15来临之前,央视网记者再次来到他们去年的曝光地进行回访,却发现这里大规模的违法制作、销售毒玩具猖獗依旧,甚至超过去年,汕头政府那些道歉、整改原来都是一场戏!

汕头这回更“火”了,这次不是因为毒玩具而出名,而是因为有一个“会道歉作秀”的政府而全国闻名。道歉,本是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真诚态度,在汕头市却成了瞒天过海、表里不一的蒙骗手段。在记者的暗访镜头里:当地一家大型玩具批发市场的商家指着旁边的工商所,直言不讳地说:“它哪里查啊?它查了我们都不用开店了。”这句看似漫不经心的大实话却道出了这场毒玩具风暴出现的根本原因——官商默契。在工商所的眼皮底下,无证、无生产厂家标注的不合格玩具,堂而皇之地公开交易。而且,每次工商所按照上级要求查处不合格产品的时候,都提前通知商铺关门几天,等查处时间过后再开业。

对这样的场景,我们何其熟悉!商户们总是很神奇地就能提前得知什么时候来人大检查、检查什么内容,总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关门大吉”,等风声过去再“开门大吉”。官商默契危害更大,结果是:商户们赚了钱,,监管方省了事,苦的是消费者,买单又伤身。汕头市政府连道歉都能“装相”,其治下企业如何“装相”?不言而喻。

又到一年“3·15”!记者14日上午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举行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获悉,2012年中国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89.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5亿元人民币。

在3·15的这一天,我们曝晒“假劣”,捍卫消费者之权利。当然,随着消费者日常维权路径的疏通,全社会对“3·15”净化市场效应的依赖程度已在降低。但即便如此,公众还是无比关注这个节点。毕竟,它仍是透视市场文明的便捷窗口,亦是消费者刷新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的绝佳契机。

伴随时间推延,对消费者而言,“侵权”、“维权”的内涵与外延,都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过去,言及“侵犯消费者权益”,必多是假冒伪劣商品之祸;然而在今天,威胁消费者利益的元素,则变得更隐秘、更多元。比如,种类繁多的技术陷阱、不对称条款等,已一再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蒙受损失。面对新的“伎俩”,需有新的预警——3·15的“强音”,对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份有益的提醒。

某种意义上,消费者对3·15心存热望,不仅由于它“实用性”极强,也因为它已抽象成一个价值符号,用以宣示泛商业时代消费者与厂商的角色平等。毋庸讳言,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厂商力量都比消费者来得强势:厂商高度组织化,而消费者多呈松散状态;在资源、技术等层面,厂商相比于消费者,也优势明显。所以在此语境下,3·15的感召力,就在于唤醒了消费者的身份意识,让原本模糊的消费者共同体,变得清晰起来。

每一次3·15,都是对消费者主权的又一次重申。这一天,我们彼此守望、彼此看见,并以声讨不法商家、假劣产品的方式,努力勾勒出明朗的市场秩序。请相信,“3·15”里,容纳了真诚的公众参与,而这些恰是日常日子里,全社会培育更健康商业生态的可贵资源。

国务院即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程统一监管,这个决定回应了全社会对“吃得放心”的由衷关切,也为今年的“3·15”带来了特别的积极意义。

近些年,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接连曝光,“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监管模式早已饱受诟病。事实反复证明,“都在管”很容易变成“都不管”,“谁都负责”到头来就是“都不负责”。把监管权拢到一处,清清楚楚地明确责任主体,才能从根儿上结束几个部门“有利争着插手,出事推诿扯皮”的怪象。监管不再漏风跑气,才能倒逼食品药品行业的生产方式和产品质量升级。

应当承认,在市场经济中,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很难指望每个企业身上天然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必须得加强监管、严格惩处。现在,监管模式进步了,接下来关键是将它最大程度转化为执行力,通过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与失职成本,来真正捍卫法律和标准的威严。这一方面需要做实常态检查,对问题产品,尤其是那些凭常识、凭良知就完全可以判断的问题产品毫不留情当头痛击,把作奸犯科者罚到倾家荡产,让泯灭天良者付出应有的刑事代价。另一方面需要落实地方政府把关守土的基本职责,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对懒散懈怠、无所作为的官员一票否决。

“吃得放心”不是易事,西方的食品药品行业同样经历过“由乱到治”的过程。美国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急剧转型时期,黑心食品曾令人触目惊心,经“扒粪文学”的推动,大一统的监管机构才终于成立。此后,也是跟着社会发展,滥用农药的污染问题,垃圾食品的危害问题才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欧洲有完善的食品可追溯制度,但面对全球化背景下越拉越长的产业链,也出现了“疯牛病”、“毒黄瓜”、“马肉门”等食品安全危机。可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任务,无论在哪儿都一样复杂、一样艰巨、一样任重道远。我国目前的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相较发达国家还有差距,就更要打主动战、攻坚战、持久战,不能坐等出事再去解决问题。

当然,重拳提升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限于食品药品领域。事实上,当下中国人的消费内容正越来越多、维权麻烦也越来越多,从出门旅游被坑挨宰,到网上购物碰到假货,从租房买房被折腾得苦不堪言,到买了理财、保险产品却遭遇收益缩水或理赔无门还不知怎么喊冤……可以说,各个领域都迫切呼唤行之有效的“一管到底”,都迫切呼唤彻底扭转屡治屡犯的尴尬局面。而这些,靠一年一次“3·15”,靠节前节后几天甚至当天的集中检查、集中曝光、集中清理肯定没法解决,必须脚踏实地,一步步在时间、空间、流程上实现真正的无缝监管,一切才可能有质的改观。

问题产品和服务不是大风刮来的,安全舒心的消费环境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断努力促使监管者时时“必须管”,生产者处处“不想犯、不能犯、不敢犯”,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就会越来越好,那时,“3·15”将不再是“大日子”,扎堆打假、扎堆维权的现象也会慢慢消失。(毛颖颖)

集中曝光、集中处理就像割韭菜,如果不解决根源问题,割了一茬还会长一茬,但“3·15”一过,问题还会回来。

每年3·15临近,总有不少记者向我咨询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问题。很多采访如果曝光,会对企业商业信誉产生不良影响,用俗话说,企业被黑了。所以我有时会问一句:亲,今天要黑谁?

当然,“黑谁”说法只是开玩笑,在“3·15”这一天集中打假揭黑确实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是旧劫未了新劫又生,每年“3·15”都会有新的不同领域的案例曝光。媒体重视,消费者重视,政府重视,企业更重视,因为每逢3月,哪怕是经营相对规范的企业,仍会害怕被曝光。

这真是一个怪现象:一方面,食品质量、产品安全、隐私权泄漏等大规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然在发生,屡屡曝光也不见好转;另一方面,很多经营相对比较规范的大企业提心吊胆,生怕媒体曝光,问题出在哪里?

笔者认为,是由于市场尚未成熟,政府和市场的检验机制尚不完善,因此道德缺失者可以提供各种不合格乃至有毒的产品或者通过一些坑蒙拐骗的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由于是社会机制的问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不责众”的现象,哪怕问题曝光,其他不诚信者也不会金盆洗手。

而我国的大多数企业也处于这样一种不成熟的市场环境,哪怕是对于经营相对较规范的企业,如果要认真调查,经营的各个环节总能挑出一些问题。

既然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集中曝光实际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笔者倒是建议:不妨把“3·15”常态化。毕竟,运动式的维权无法长久,要靠细水长流的不断从个案推动社会进步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媒体集中曝光、政府集中处理就像割韭菜,如果不解决根源问题,割了一茬还会长一茬,但“3·15”一过,问题还会回来,比如央视前两年报道的群发短信公司有上亿电话号码侵犯隐私权问题,虽然被曝光的企业已经关门,但侵犯消费者隐私问题依然严重。

对一般的消费者权益案件,日常的细水长流式的保护更合理,日拱一卒的方式虽然声势不如集中维权,但滴水穿石的效果应该会更好,同时还能避免“3·15”的过度维权。

根据笔者的经验,在日常的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中,消费者通常是弱势的一方,却未必每次都是“占理”的一方。例如,一些不太“占理”的消费者威胁企业在“3·15”曝光时,企业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这无异是对企业的逆向激励——规矩经营不如花钱消灾。而且对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甚至整个市场规范也没什么好处,因为对企业而言,只要过了3月份,就不怕什么了。

因此,虽然每年“3·15”的曝光都很给力,但细水长流地推动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全社会诚信意识,建设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才是提高消费者保护水平的正确途径。

□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网评论热词:315消费维权

两会期间,央视的3·15晚会对各家企业来说都是一场大考。售后服务难、宽带“霸气十足”、网购“太囧”、汽车售后难题、“恼人”的美容服务等,都是今年可能被曝光的大热门。对消费者来说,每年的央视3·15晚会已经成了一座灯塔,明确地告诉他们消费的陷阱在哪里。

从1991年3月15日央视首次直播3·15晚会起,这一专题晚会已持续了20多年。从开播以来,晚会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维护了公平公正,也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每年的3月15日,3·15晚会都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发出强烈呼声。

20多年来,3·15晚会的主题也在不断变化,无论是1998年的“为了农村消费者”还是2003年的“净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无论是2002年的“共筑诚信 我们在行动”,还是2012年的“消费与安全”,我们可以看出,消费领域的安全问题不断呈现新的特点,其背后是消费者不断要接受的考验和煎熬。

央视3·15晚会令众多问题企业心慌意乱,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媒体监督的力量。在媒体对问题企业、问题产品进行监督的同时,还引发了社会力量的监督。对整个消费环境而言,这绝对是一种正能量。也正因为如此,央视每年的3·15晚会都备受公众期待。

但我们也无奈地看到,3·15晚会经历了20多年还在持续,说明我们的消费环境并没有得以根本改善。2009年央视3·15晚会之前,总导演尹文曾经对媒体表达过希望取消这个晚会的愿望,他说:“我觉得未来3·15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取消3·15晚会。希望未来3月15日这一天不再是个投诉日,不再是个打黑日,而是消费者的节日,消费者因自己的节日而快乐,晚会变成真正的狂欢晚会。”

消费质量问题的彻底解决,显然不能依托于权威媒体的一场晚会。事实上,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问题不必等到3月15日这一天再来解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变成了“打假日”,同样拷问了监管环节的缺失。媒体曝光的问题,很多是长期普遍存在的。遗憾的是,因为一些监管部门不痛不痒的监管和处罚,甚至存在着渎职或者包庇,导致问题商家依旧嚣张,直至被权威媒体曝光才得以收敛。从这个角度看,3·15晚会也承载了很多原本不必承担的责任。

晚会一年才有一次,而消费者每天都在消费。虽然说央视3·15晚会的声誉日益壮大,可以震撼问题企业,但一座灯塔的光亮毕竟有限,单靠一场晚会不足以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建设安全的消费环境,需要更多媒体发挥力量,更需要各监管部门真正担负起监管惩处的责任,如此,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3·15晚会才真正有望实现从“打黑”到“狂欢”的转身。

央视3·15曝光华润集团深圳建楼使用大量海砂,海砂中超标的氯离子将严重腐蚀建筑中的钢筋甚至倒塌,目前楼房楼板开裂、墙体裂缝等问题严重,每逢雨天渗水不止。这样的“海砂危楼”在深圳比比皆是,无良开发商之所以选择“海砂”做建筑混凝土,是因为它可以节省一半的成本。(3月14日央视)

道理并不复杂,海砂不是不能用,但就像食品添加剂一样,关键看怎么用。按照建设部2004年9月发布的《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见》规定,海砂必须经过净化处理,满足要求后方可用于配制混凝土。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如果建筑用海砂不符合国家的强制标准,超标的氯离子含量将严重腐蚀建筑中的钢筋,楼塌人亡的隐患不可不防。商人逐利的算盘也很简单:一立方河沙的价格最低也要165元,不需要冲洗的海砂价格只要30多元,高额的差价,于工程项目来说,就是巨大的“建设成本”。

市场乱象并不奇怪,逐利之下各有各的伎俩,问题在于:一者,据报道“不论是砂场还是搅拌站,建筑使用海砂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那么,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管部门何以作壁上观?二者,“海砂用于建筑,不仅深圳普遍,事实上整个珠三角地区现在都有使用”——推而广之,在这个潜规则的背后,究竟还有多少建筑领域的猫腻亟待“3·15”掀开盖头?三者,在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商品房建设如此“聚沙垒塔”,这不仅是“要钱”,更是“要命”,行业自律与底线责任何在?

道德谴责是乏力的,监管究责看似也是法不责众的,当下的症结是:面对海砂建房造成的安全隐患,谁来埋单?楼板开裂、墙体裂缝,至少是需要修补的,开发商会以“质保期已过”为由推托吗?一旦发生建筑事故,赔偿责任能清晰到位吗?一句话,真相水落石出之后,“百尺危楼”谁人管?

又到一年3·15,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又将被曝光。不过,打击假冒伪劣、维护诚信正义的活动不能止于3·15发力,功夫更应下在平时。

定期性的媒体曝光活动难以真正震慑到制假售价、侵权为害者,而类似3·15晚会这种的战役性维权行动,尽管可以使短期之内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得到集中曝光惩罚,却难解消费者日常性维权困难之渴。

一年一次的3·15,消灭不了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诚信健康消费环境的建立,需要“全天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那么,应该如何跳出“3·15之后,一切如旧”的怪圈,做到维权行动“全年无休”?

首先,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维权。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对不良商家的侵权行为尽早发现,严肃处理。相关社会组织要真正能够发挥作用,切实为消费者服务,而不是简单地例行公事走过场。

其次,要探索建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把战役性维权、定期曝光变成“长期战争”:消费者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维权支持,“维得起权”,同时斩断侵权行为的利益链条,使不法分子不敢侵权,“侵权必被捉”。只有这样,才能让维权活动“全年无休”,让假冒伪劣无处遁形,让消费者正当权益真正得到维护。(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又是一年“3·15”,每到这一天,各地相关部门与组织或开展打假维权活动,或“高调宣布”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或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焚毁假货活动,好不热闹。

这样高强度的“打假活动”固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警醒消费者,惩治无良商家。但想“毕其功于一役”,仅靠一天的活动就改变消费环境,无异于痴人说梦。“3·15”期间维权热、消费维权患上节日依赖症的背后,正反衬出平时维权难的尴尬,这其中,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工商、消协、质监等多个部门,某种意义而言,这些机构肩负着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做“把门人”的职责,功在平时是必须的。群众利益无小事,“集体舞”的形式固然很壮观,但让无力的个体有力,让对维权悲观的个体前行,不正是这些部门的职责所在吗?

要让“天天3·15”成为现实,让消费维权不再患上节日依赖症,重中之重在于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及时曝光无良商家。然而在这一点上,一些监管部门认识不到位,将本该揭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黑心企业和不法商贩,以某字代替,这些部门平时是如何监管的就可想而知。

要让“天天3·15”成为现实,相关部门还应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一些消费者对消费维权的热心不够,究其原因,是他们认为“不值得”:投诉后有关部门要进行笔录、调查等一系列程序,还需消费者自己取证,如果是房子、车子等大宗商品,鉴定费动辄上千元,最后结果如何,还是个未知数。

“谁主张,谁举证”的传统套路,固然可以避免某些恶意维权,但高成本的维权,却让不法商家钻了空子。因此,各级质监、工商等部门不妨将提前发布消费警示、曝光不良商家等行为常态化,让消费者提前心里有数,相关部门也可以尝试以维权基金的形式,让消费者无忧维权。若真如此,“天天3·15”的梦想便真会照进现实。(作者系新华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