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网购衣服掉色退货遭拒 厦门工商调解获得赔偿

2015-03-10 11:15  林利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通讯员 陈重捷)新买的T恤衫,下水后发现衣服上的印花褪色严重没法穿,跟卖家联系退货却遭拒。

近日市民孙女士在某网络商城购买了一件浅色印花T恤衫,下水后发现衣服上的印花褪色严重,跟卖家联系退货,当初热情的客服立刻变得很冷淡,拒绝了孙女士的退货要求,理由是网站保障服务内容中明确规定“服装鞋帽类商品已洗涤的不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范围内”。“如果不下水我又怎么知道衣服会褪色呢?”孙女士很无奈地说,并拨打12315投诉。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卖家在网页上承诺衣服“不褪色、不变形、不起球”,但实际褪色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穿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调解,卖家最终履行了退货义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