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37元 增13.5%
m.folksfolks.com 2012-04-19 09:41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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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记者4月18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137元,同比增长13.5%,增幅提高两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8%,增幅提高3.2个百分点。
记者18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137元,同比增长13.5%,增幅提高两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8%,增幅提高3.2个百分点。
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同步,一季度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5.8%,人均现金收入2685.3元,同比增加366.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4%。农民人均现金支出增长16.2%,人均现金支出2512.0元,同比增加34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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