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家电网全面落实电价改革 积极服务用户开展代理购电
2021-10-27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吴静

国家电网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响应、积极作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进一步落实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举措,规范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

国家电网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举措和服务措施,全面落实电价市场化改革,服务好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全力以赴保安全、保供电、保民生、保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1.全面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严格执行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严格执行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等政策。

2.广泛开展代理购电用户告知。对于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国家电网提供代理购电服务。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对10千伏及以上高压工商业用户,将逐户告知,确保用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对低压工商业用户,将通过“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供电营业厅、95598电话等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广泛公告、有问必答,及时为电力用户提供咨询服务,努力做到应知尽知。

3.做好代理购电便捷服务。依托“网上国网”线上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产品,为广大代理购电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业务办理、电费账单查询等各类服务,打造国家电网代理购电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提升用户感知和服务体验。畅通“网上国网”与电力交易平台的信息交互,积极支持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4.严格做好代理购电信息公开。围绕代理购电业务,优化调整业务流程和业务体系,严格落实代理购电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前3日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代理购电价格;按月发布代理购电相关信息;在工商业用户电费账单中清晰列示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明细情况。

5.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国家电网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工商业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后,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6.做好电力市场建设和交易服务。为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新增工商业用户,做好市场注册、政策解读宣贯、交易规则培训、参与交易等服务。为相关市场主体协商交易、改签合同等提供平台服务。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健全电力市场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将充分发挥“大国重器”和“顶梁柱”作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确保电价改革平稳落地,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为服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