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路政系统腐败窝案追踪:稽查队怎变受贿队?
稽查队为何成为“受贿队”?
--福建泉州路政系统腐败窝案追踪
新华网福州3月29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郑良)一边是群众对超载超限车辆深恶痛绝,另一边却是稽查部门对违章车辆“选择性执法”,“交钱就放行”。福建泉州近日曝出的路政系统腐败窝案表明,防范基层稽查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治理执法“顽症”已是当务之急。
“专吃”违章车 送钱就通行
“10吨的车装了近20吨的货,开车像土匪,恶性事故不断。”提起泉州“横行霸道”的“土方车”,市民陈先生很愤怒。随着当地城市建设的加快,穿梭于各建筑工地的“土方车”越来越多,交通乱象层出不穷。
为整治超载超限乱象,2005年5月,泉州市公路局路政分局专门成立了稽查队,分7个小组,轮流上路流动巡查,加大查处力度。
根据我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路政稽查部门对于超载超限车辆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多次违法还可以吊销车辆营运证,责令运输企业停止营业等。
晋志车队是泉州较大规模的车队,由于超限超载,车队的车经常被稽查队查扣、罚款。2008年5月的一天,车队负责人丁某到稽查队缴纳罚款时认识了路政分局的驾驶员钟辉龙。
钟辉龙对丁某说:“要经常给稽查队员‘进贡’,把稽查队各个小组长‘搞定’,你们的车就可以畅通无阻。”此后,丁某每月都拿出7000元给钟辉龙,让他帮忙“打点”。钟辉龙从丁某那里前前后后拿了10万多元,一般是每月给上路查处的小组长1000元。
从那时起,车队的车辆即使超载,也是一路畅通。即使偶尔有稽查队员“认错了车”将车队的车扣下,丁某让钟辉龙打个电话通知一下,稽查队员也会很快放行。
除了收受违章车队定期“进贡”的现金、购物卡外,稽查队小组负责人还有额外的“大红包”。2009年上半年,苏某和林某合伙经营红星美凯龙广场挖掘工程,为了让超载的“土方车”能顺利通行,两人拉上稽查队小组长黄荣南入干股,黄荣南负责“摆平”路政稽查方面的关系。
由于“工作出色”,2009年下半年,黄荣南拿到了一笔5万元的“分红”。“交了钱”的车辆即使超载超限,也是一路畅通,“送钱就通行”成了当地路政行业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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