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破获晋江“2·5”特大涉疫诈骗案 今年2月7日、9日,在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组织指挥和协调下,泉州、晋江两级公安机关分别在江苏省南通市、山东省聊城市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浙江长兴人)、赵某某(江苏盐城人)和胡某某(山东聊城人),成功破获以购买口罩为由的“2·5”特大涉疫诈骗案件,案值280万元。 2020年2月3日,受害人陈某在晋江报称1月28日至2月3日,其在晋江市陈埭镇被人以出售口罩为由,通过支付宝及银行转账的方式诈骗280万元。 对此,省公安厅副厅长郑雷声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厅刑侦总队迅速介入,了解案情、指挥协调。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伙金指示抽调泉州市局刑侦支队、网安支队、晋江市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线索开展研判,要求全面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尽快破案,消除负面影响。 专案组通过研判,锁定杨某某和赵某某为主要犯罪嫌疑人。专案组成员驱车1000多公里,在江苏省苏州、南通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抓获杨、赵2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审讯,杨某某对虚构身份“顾天成”,以一天300元的工资临时雇用2名员工,与受害人接触,交易期间所发的口罩包裹均为空单、空包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同伙胡某某。专案组立即动身,于2月9日晚在山东聊城市高唐县鱼邱湖街道的胡某某家中抓获该案犯,经过审讯,胡某某对其发送口罩包裹均为空单、空包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晋江“2.5”特大涉疫诈骗案件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到案,冻结涉案银行卡7张,累计金额1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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