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 明日起,机动车上不需要粘贴合格标志了。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泉州作为第二批推广城市,从6月20日起推行。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如何申领: 两种途径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于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于六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登录上述两个平台,点击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即可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于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在办完机动车登记并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就可以上网查看、下载、使用。 对于已办理的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上网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