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 在日前举行的首届“泉州人才节”上,泉州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旨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全面推进“技能泉州”行动,将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强基工程、开展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行动、强化高技能人才引进供给、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机制、实行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等系列措施,力争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规模超过115万人,培养100名技能领军人才,建设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100万人实现学历技能素质提升。 实施职业教育强基工程 支持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政策互通互认 《若干措施》提出,将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支持黎明职业大学争创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泉州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创建高水平的万人规模校区,鼓励发展民办技工院校。支持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政策互通互认,完成规定学分或课程的学生可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在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从职业教育专项中单列安排支持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规定享受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建设泉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对认定为市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若干措施》明确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健全产教融合双师资源库,对入库且课程入校入企成效显著的优秀双师型教师,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开展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行动 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上浮三成 《若干措施》提出,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技能人才,按照相应级别给予500元—3000元补贴。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在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方面,支持将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金融与新兴产业、纺织鞋服、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装备制造、食品饮料与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8+4”产业体系以及陶瓷、雕艺、藤铁、制香、茶醋等传统工艺产业的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鼓励各地开展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规定上浮30%的培训补贴。推动建设一批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基地,大力培育“乡村工匠”,挖掘、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技艺。 《若干措施》明确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将分批遴选100名技能高超、业绩突出、发展潜质较好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进行动态跟踪培养,力争每年新增10名以上的技能大师、10家以上的技能大师工作室。 在强化高技能人才引进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优化高技能人才就业服务,将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每年征集不少于2万个岗位的就业库,常态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同时,创新高技能人才引进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泉设立机构或提供离岸服务,按规定给予高技能人才引进奖励。 《若干措施》明确通过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制度、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等具体措施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机制。 实行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 符合条件企业可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认定 《若干措施》同时明确实行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认定工作,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重大质量问题以及获得省、市级以上技能表彰或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中华技能大奖”“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大国工匠”“全国技术能手”“福建技术能手”。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泉州晚报记者 林书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