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不断创新和发展 “晋江经验”勇当新时代 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的意见 (2023年8月29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勇当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重大意义。民营经济是泉州发展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六年七下晋江调研,总结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晋江经验”,指引泉州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探索发展到提速发展、跨越发展再到高质量发展的历程,全市约七成的税收、八成的地区生产总值、九成的研发创新、九成的城镇劳动就业、九成的企业数来自民营经济。当前,泉州民营经济正处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勇当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对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发扬“敢为人先、爱拼敢赢”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再出发、再创“晋江经验”新辉煌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聚焦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发展动力、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重诺良法善治环境、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优化民营企业高效平等获取资源要素政策,以主力军的担当在全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中走前头、作表率,探索形成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成为全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城市范例。 (三)发展目标。以勇当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为总体目标,到2027年,形成民营经济总量规模更大、市场主体更活、创新能力更强、营商环境更优、核心竞争力更突出的良好发展生态,民营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民营经济主力军地位更加凸显,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八成左右、占全省比重持续提升,力争在册市场主体总数达190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30万户以上,在册市场主体总数和个体工商户总数占全省比重持续保持全省首位,福建省民营企业100强入榜企业数与我市经济规模相匹配;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累计建设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120个以上,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5家,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5项、国家标准300项,累计培育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76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研发费用年均增长18%以上,民营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面显著提高;民营经济社会贡献进一步提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9万个左右、新增各类人才8万人左右,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民营经济发展定位更加合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具有泉州特色的亲清统一政商关系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中走前头、作表率 始终坚持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改革和发展的根本方向,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加快科技创新“四个倍增”,支持民营企业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共同体,塑造民营企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1.增强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探索构建“全国研发、泉州智造”发展新模式。强化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健全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一体化的科技企业孵化链条,完善“初创型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进阶培育机制,推动科技型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管理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和载体建设。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2.建设高端科创平台。高标准建设高效太阳电池装备与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化学工程省创新实验室(清源创新实验室)、集成电路省创新实验室(刺桐创新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民营企业与国内外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推广“院所+公司”模式。加快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设计机构提升研发设计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争取设立一批国家级检测检验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创新飞地”。 3.强化人才战略支撑。深化落实人才“港湾计划”和“涌泉行动”,发挥创新实验室等大院大所“头雁”作用,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异地用才、以赛引才机制。赋予民营企业更大的人才评价自主权,拓展自主评价试点范围。探索将民营企业家纳入人才战略队伍。加大“高精尖缺”人才、技能型人才、基础性人才引进力度,精准落实教育、住房、医疗保障等激励机制。探索人才定向培养方式,实施泉州高校留才奖,鼓励和引导在泉高校毕业生留泉就业创业。 4.深化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出台《专利侵权取证固证指引》,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深化“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畅通高效、便利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加强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晋江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运行,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德化县申请设立国家级陶瓷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5.支持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支持企业全面加强质量、标准、品牌等精细化管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引导民营企业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行等各领域的现代化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走前头、作表率 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经济,处理好有形通道和无形通道的关系,处理好发展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实施“重龙头、强品牌、铸链条”“绿色数字技改”“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等专项行动,引导民营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和全国统一大市场。 6.打造全球重要民生制造业基地。支持民营经济加快链条协作、集群发展,突出做强九大千亿产业集群,加快打造“二一一”万亿产业链群。支持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饮料等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工业设计能力,打响“国潮泉州”区域品牌。引导民营企业进军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人工智能、新医疗、新消费等产业“新赛道”,参与应用场景开发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福建省人工智能产业园(泉州园)、光子技术协调创新中心、泉港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鲤城区创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创新示范基地。 7.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研究建立民营跨国公司培育机制。用好RCEP规则,支持民营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加快建设市场采购试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载体。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布局建设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和公共海外仓,建立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在确保安全自主可控的前提下,鼓励民营企业投建海外生产制造和能源资源基地,优化构建根植泉州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参与国外高端品牌并购,加快培育享誉全球的知名品牌。 8.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加快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省域内合作,参与构建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新能源等区域产业共同体。 9.支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国企搭台、民企唱戏”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对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不同方面的优势。鼓励民营资本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上市或并购等方式成为公众公司。 10.深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工业园区建设从点到面铺开,按照串点成线、串线成片、连片开发的思路,加快用地连片改造提升,形成规模化效应。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生产服务配套,推进工业设计进园区、大院大所进园区、行业协会进园区,支持、引导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园区。推动条件成熟的省级开发区整合托管区位相邻或产业趋同的各类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集中管理。 11.积极扩大民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交通、水利、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文旅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等三类项目清单。支持民间投资与国有资本联合,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引导推荐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拓宽民间投资的投融资渠道。 (三)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诚信重诺良法善治环境,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中走前头、作表率 始终坚持以诚信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实施“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构建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2.健全市场公平竞争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优化政府采购,按规定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13.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引导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办公、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准确把握民营经济主体违法行为处理的法律适用,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上升为经济犯罪、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诉讼权利,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机制,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僵尸企业”依法依规退出市场。 14.深化信用赋能助企发展。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规范政府及国企合同履约监管,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联动机制,及时依法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账款。进一步推广“信易贷”模式,提升信用数据价值,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提供支持,优化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配置。创新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服务机制,实行信用修复“一口办理、一次办成”。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推行“公共信用+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开展信用应用试点。 15.完善监管和执法体系。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依托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探索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形成“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依法推进免罚轻罚制度及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刑事案件的立案及侦查活动的监督。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持续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 (四)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在构建亲清统一政商关系中走前头、作表率 始终坚持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服务,始终坚持在顽强拼搏中取胜,处理好发展市场经济与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之间的关系,推动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政企互促的良好局面。 16.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支持“泉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完善“码上办”“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深化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改革,精简整合“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体系,推进更深层次的“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创新水电气网“全生命周期”联办服务机制,实现“一窗联办”“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帮代办+模拟审批”,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深化“一业一证”改革。 17.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推广“万名干部进万企”、政企“早午晚餐会”和“轻骑兵”“大篷车”等制度,提高“政企直通车”等服务效能。深化“亲清护企”,全面落实《关于促进政商关系亲清统一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八条措施》,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和行业商协会积极同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保持良性互动、密切沟通,引导更多民营经济人士成为亲清统一政商关系的模范。 18.完善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发挥好民营经济发展顾问和涉企政策咨询委员会作用,提升涉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和针对性。提升“政策找企”服务,完善惠企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涉企部门在制定惠企政策过程中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推广告知承诺制。 19.建设优秀企业家队伍。落实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完善民营企业培训制度,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实施“青年民营企业家接力工程”,充分发挥泉州民营经济研究院等智库作用,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全面推行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民营企业公司章程。实施“出资人红色教育”工程,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 20.鼓励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培育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自主自愿扩大吸纳就业,健全企业职工工资调整机制。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切实履行企业员工参加社保、医保的责任和义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时代山海协作和乡村振兴,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战略、日常运营、产品全生命周期中。 (五)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高效平等获取资源要素政策,在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走前头、作表率 始终坚持立足本地优势和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最佳方式加快经济发展,处理好资源配置和加强整合的关系,处理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关系,持续探索创新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民营企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21.加快完善空间布局。优化“一湾两翼”城市格局,加快建设古城海丝文化展示区,繁荣泉州中央商务区、泉州中央活力区、南翼国家高新区、北翼石化产业基地等重点区域。用好用足国家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创新投融资开发、“国企+”运营等模式,推进“标准地”供应制度。探索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地方式。鼓励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式,支持民营企业依法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市场环境变化在混合产业用地中合理转换产业类型。差异化推进中心城区旧城、旧园区、城中村更新改造,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活动、投资建设运营城市更新项目。 22.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督促金融机构将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和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资金更多用于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服务作用,创新银担业务产品,大力推广“见贷即保”的“总对总”批量化担保业务。健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引导型基金链条,推进泉州基金集聚区持续扩容,加快泉州供应链产业园区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发行绿色债券、境外债、熊猫债等创新产品,拓宽民营企业境内外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业务,推广电力绿色贷、“能效+金融”服务模式、碳中和债等产品。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 23.全力保障用工需求。健全就业政策协同落实和就业服务机制,持续开展“万千百”招工引才行动,扎实推进“技能泉州”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落实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产教协同育人、技术协同创新,共建一批产教融合集团(联盟)、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人力资源生态产业园。推动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永春校区加快建设,力争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泉州技师学院。 24.健全数据要素配置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开发,优化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出台大数据产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大数据产业应用示范项目,加快培育一批大数据服务潜在独角兽企业。加快行业龙头、数据密集型、平台型企业等开放自有数据,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深化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应用。创新数据交易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发展平台经济。 25.强化能源资源要素保障。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工业园区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电、气、热等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绿色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和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新能源投资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统筹,建立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中央、省委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地生根。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增强民营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党建强企”联合行动。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商会有效覆盖,支持工商联更好发挥作用。 (二)建立评估机制。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有效转化。完善民营经济统计办法,开展监测分析。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 (三)营造良好氛围。办好“泉州企业家日”活动。策划组织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宣讲活动,评选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企业家和创业者,传播泉州民营企业家爱拼敢赢先进事迹。建立民营经济舆情监测保护机制,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行,依法打击“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营造尊重、支持民营企业家成长的社会氛围。 来源: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