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4年消费警示提示 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日前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4年消费警示提示,涉及医美、教培、运动健身、消费等多个领域,提醒市民理性消费,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谨防落入消费“陷阱”。 01 医美消费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不少市民热衷于美容消费,往往被“美白”“祛斑”“补水”等医美产品所迷惑,盲目相信功效,不想使用后反导致皮肤出现不适,严重的甚至造成毁容;有些消费者未经核实就签订美容合同,出现纠纷后难以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机构推荐的美容产品时,应该对选择的产品有所了解,包括合格证书、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成分是否适合自身肤质等,不要盲目相信从业人员的推销。消费者要对美容效果有合理预期,面对美容机构承诺的疗效,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协议,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以免日后出现纠纷责任归属不清,维权困难。 02 预付充值 保存好合同利维权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形式因具有一定便利性和价格优势较受欢迎,但背后也存在较大风险。预付卡消费主要集中在汽车、健身、美容、教育等行业,部分商家以“即将开业”等活动吸引顾客充值,无法正常开业后又不予退款,有些消费者充值后发现商家倒闭,更是无处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应结合自身消费需求、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等适度理性消费,不要盲目缴纳预付款。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和优惠活动,要保存好消费合同(协议)、宣传材料、付款凭证等资料,以便后期维权。 03 支付方式 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支付 随着移动支付工具的技术更新与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网银、微信、支付宝等进行付款,许多商户也乐于接受移动支付工具付款。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少数经营主体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该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04 这类培训 一次收费不得超5000元 泉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醒,注意甄别校外培训机构,防范校外培训风险隐患,注意“五看”机构,包括培训资质、教师资质、培训范围、收费公示、培训时间。其中,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学科类校外培训要依法实行指导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一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且不得以充值、次卡等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线下培训时间不超过晚上8时30分,保证孩子们充足的休息时间。 05 游泳场所 可查看等级结果选择合格的 公共游泳场所须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游泳场所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游泳池水质进行检测,并将水质检测报告在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 市民游泳前可先查看泳池池水自测结果,池水水质应该清澈见底呈淡蓝色,池底无污垢,水中无漂浮物等。消费者还可通过查看卫生监督部门公示的游泳池量化等级结果,选择水质合格的游泳场所进行消费。 06 祭祀用品 乱用人民币图样涉嫌违法 清明节临近,祭祀用品也到了销售旺季,假如市面上出现了外观与人民币非常相似的冥币,这是非法的,广大市民不要进行购买、焚烧。 根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未按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等行为,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 许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