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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莫大意 森林防火要牢记

2024-04-04 10:16:03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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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叶虹羽)四月芳菲始,又是清明至。清明节是民俗用火高峰期,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大风天气多,容易引发山火,给山岭和树林带来安全隐患。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祭祀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全年森林火灾总量的40%。近几年来,我市由于祭祀燃烧纸钱或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的火灾也不少。不文明祭扫不仅容易引发森林草地火灾,危及周边建筑、人身安全,一旦触犯法律,还会受到严惩,甚至牢狱之灾。据相关法律法规,祭祀用火如引发森林火灾,该行为将构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记者从市应急局了解到,冬春以来,泉州长期少雨,火险气象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灭火形势依然严峻。为筑牢清明“防火墙”,我市全力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措施,针对清明节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发出禁火通告,3月25日至4月15日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入口设卡检查, 确保火源火种不上山、不入林,由专职护林员全线上山巡山护林并开启护林员智能定位系统,镇村干部、联防队员等上山巡查,同时,利用无人机携带高音喇叭空中喊话和宣传,及时发现和制止林区违规用火行为。

市应急局提醒:清明祭扫尽量不用明火,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祭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灰烬,确认无遗留火种后再离开;居家祭祀时,在神龛、家堂祭祀用的长明灯、香烛等要远离可燃物,禁止在小区、居民楼道内焚香烧纸,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市民外出前,切记“三清三关”,检查是否关闭火源、电器、燃气,及时清理杂物;进入景区、文物古建筑等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不乱扔烟头,不在山林公园野炊生火,不燃放孔明灯;公墓、陵园等集中祭扫场所要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提前检查、测试消防水源、设施器材,对明火源落实专人看护,及时清理可燃物;市民自行驾车前往祭扫时,切莫将车阻挡道路,更不能停在消防车道上,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如遇森林火灾,请迅速离开危险区域,观察风向,选择逆风向路线逃生,切忌顺风跑,同时,用水打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迅速离开。牢记森林火警电话:12119,若发生火险,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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