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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7月15日前网上申报 新兴产业新业态项目补助标准上浮50%

2024-06-19 10:51:5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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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近日,2024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开启,符合条件者可于7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请资金补助。

据悉,此次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的申报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团体标准制定的主导单位;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涉黑涉恶企业不得申报。

2024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资金补助按照属地原则,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注册,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档提交至平台。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订主导单位的,我市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修订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8万元、5万元、2.5万元的补助。上述项目中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以及涉及食品安全项目的,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补助标准可比其他同一等级项目上浮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属标准制订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补助;属标准修订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8万元、5万元、2.5万元的补助。对荣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补助。多个单位同时参与一项标准制修订获得国家、省标准贡献奖的,只补助等级最高、排名最前的单位。

除上述补助项目外,从2019年至202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60万元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团体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给予一定补助,补助项目根据当年报送项目的数量择优选择。(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陈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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