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厦门开始淘汰人力三轮车和板车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20日讯 (记者 吕寒伟 张向阳)上个世纪90年代,厦门频出一道道禁令——先是在岛内禁板车、三轮车,继而禁鸣喇叭、禁放鞭炮、禁摩托车,到了本世纪,又开始限制养犬。
尽管其中有一些条款至今仍有些许争议,比如禁鞭炮,有一些并没有完全被禁止,比如摩托车,但正如《终结者》中施瓦辛格大叔用发达的肌肉捍卫人类和地球,这些禁令下达之后,厦门的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得到了净化。
“每年办一件大事,循序渐进地办,成为禁令得以有效执行的最大保障。”一位专家评价。
1994年
全国率先提出淘汰三轮车
板车作为厦门交通运输的主要工具,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出现了拖头和拖拉机运输,但板车和三轮车仍是头把交椅。
来自泉州惠安的老钟记得,30多年前,他是个29岁的小伙子,正巧赶上填海造湖滨南路。他抓起一辆板车,每天从老城区运出土头,一车一车往海里倒,一倒就是五六年。正是在板车的帮忙之下,最早产生了现在嘉美花园的位置,接下来是华侨海景城、海关附近等,从西堤一直填到现在的兴荣广场。
彼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区街运输站,旗下用的大多是板车,有两家响当当的运输公司:市第一搬运公司和第二搬运公司,还有厦禾公社等街道运输队的板车,以及游离在街边的个体户。
省畅通工程专家陈炳炎,时任厦门交警支队支队长,他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993年,厦门的人力三轮车有5.3万辆,还有2.5万辆未上牌,人力手推板车近4000辆,从业人员达到8万多人。
随着东风牌卡车、小型农用车等运输工具发展迅猛,板车逐步被运输公司淘汰。
1994年,大板车、三轮车严重阻碍了交通,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提出淘汰人力三轮车和板车。
1994年4月-5月为宣传期,6月-7月为取缔及自行处理期,当年9·8再次发布禁令,坚决取缔。
纠正乱停放车辆
1995年
全国首座无喇叭噪音城市
在鸣喇叭上,厦门举全市之力,再次开创全国的先河。
1994年7月1日,改造后的厦禾路正式通车。正是在这一年之后,厦门的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从1994年的102481辆增加到113271辆),道路也在不断地拓宽改造。但由此带来的,却是越来越吵的喇叭噪音。
陈炳炎介绍,当时大部分道路不宽,路上除了机动车外,还有行人、自行车等,且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非常少,很多驾驶员习惯在行车时按喇叭,部分出租车、长途客车、公交车驾驶员,经常将车乱停在火车站、轮渡广场、客车站、电影院、医院等城市公共设施路段候客,习惯用喇叭唤人。
那会儿,厦门岛成了万车齐鸣、机动车喇叭噪音污染严重的小城市。
民间呼声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令由城管办牵头,打响“禁鸣”喇叭噪声污染第一战,表明坚决的 “禁鸣”态度。随后,城管办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在厦门岛15条主干道上试点禁鸣喇叭。
“当时很多人改不了鸣喇叭的习惯,相关部门还跟修车厂联系,可以在方向盘上安装一个按钮,汽车进岛以后,把喇叭的按钮关掉,出岛再打开。”陈炳炎回忆。
自1995年下半年起,禁鸣令从15条主干道扩大到全市,经过一年时间,厦门岛成为全国首座无机动车喇叭噪音的城市。
督导队在中山路一带进行卫生督导
1999年
厦门顶着巨大压力禁摩
这是一座没有摩托车的城市。多少年来,这句话成为最大的广告词,在民间口口相传。
回顾12年前,厦门顶着巨大压力禁摩。1999年,厦门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了旨在限制乃至取消摩托车的80号令,从当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厦门做了两个准备工作:1987年起,限制市区(指岛内的开元、思明、湖里三个区)摩托车报牌;1994年起,全面禁止市区两轮摩托车报牌。
然而统计显示,到了1999年底,厦门仍有10.3万辆摩托车,其中,60%-70%在岛内,6万-7万辆,比板车、三轮车的队伍还要壮观。
摩托车存在的种种乱象,使得政府不得不痛下决心整治。其首要原因,是摩托车乱闯道,影响交通秩序,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留下较大安全隐患,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了总数的50%。其次,与摩托车有关的盗窃、抢夺案时有发生。
陈炳炎介绍,当时制定了步步深入的禁摩思路:取缔无牌摩托车,打击无牌证的摩的非法营运,禁止岛外牌证摩托车在岛内行驶,打击摩托车盗抢案……多部门合力,仅前几个月,就查扣了2500辆被盗摩托车。
为了方便岛内的市民将摩托车转卖出去,岛内设置了三个摩托车临时交易场所,交警部门现场办公,办理登记转移过户等手续。
亲历者
思明区行政执法局滨海中队队长 林阿国
岛内禁放鞭炮除夕夜四处巡逻
20年前,林阿国不到30岁,是开元区城监大队的副大队长。他记得身上的那一套白色制服,在夏天的时候尤为抢眼,有点像海军。
白色制服在很多老照片里出现,记载了一连串的历史事件。1994年的夏天,街上的大板车、人力三轮车,开始逐步被淘汰。林阿国和队友们,从轮渡、大同路巡到厦禾路、莲花,记下了板车和三轮车的聚集地点:莲花二村、莲花五村、厦禾路等。
那时莲花的小区新开发不久,道路很窄,路上车很多,板车和三轮车被用来当做摆摊工具,卖水果、卖蔬菜、烤地瓜,沿街叫卖,给拥挤的道路不断添堵。林阿国看着一辆辆板车、三轮车,被扣进位于东埔路的堆场。
“个把月就得敲一次,要不然板车太多了。”林阿国说,板车送进堆场以后,要进行拆卸,拿起木棍敲敲打打,木头归木头,轮胎归轮胎。
在林阿国的记忆里,城管当时有“两禁”任务,一禁是三轮车和板车,一禁是岛内禁放鞭炮。厦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1997年开始实施。
“禁鞭炮”的主力巡逻者也是城管。“那时,我们一般是在中队集中,然后出发,骑着三轮摩托车,或者开着汽车,到何厝、岭兜巡逻。”林阿国说,当年的路很不好走,何厝、岭兜属于郊区,到处是土路,没有路灯,一片黑暗。
在连续几年的时间内,林阿国都在除夕夜与家人分开,大多是从晚上9点开始,一直巡逻到下半夜,听到鞭炮声就赶上去,找到放鞭炮者,移交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