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引进人才补贴。 1.鼓励企业培养引进人才。对于入驻园区的建筑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个人月区级财政贡献在1万元以上,本人及配偶、子女愿意落户丰泽区的,可在丰泽区范围内选择落户,由区公安部门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并协助解决其子女进入片区内公办幼儿园、小学就读。园区内建筑业企业人员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注册成功,给予奖励1万元;对前三年均不在本区建筑企业注册,现调入园区建筑企业的一级建造师,奖励1万元;市政、水利水电、公路专业的一级建造师给予2万元奖励;前述奖励金在奖励事项发生起满三年期后兑现,三年内调离园区内建筑业企业的,不享受奖励政策。在上一年度总产值达到3亿元的辖区规上建筑企业,引进人才补贴可同样享受本项奖励政策。 2.安家补助。对正式入驻园区运营的建筑企业,引进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学历人员,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学历人员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前述奖励金在奖励事项发生起满三年期后兑现,三年内调离园区内建筑业企业的,不享受奖励政策。 3.生活津贴。对在园区建筑企业就业的紧缺型人才,经园区企业确认正式就业后,分别按硕士、博士学历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人/月、1500元/人/月,连续补贴不超过12个月,相关企业申报上述津贴时需提供劳务合同及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等材料。 4.子女教育。每年为园区年度财政贡献前十名且超200万元的企业,可参照丰泽区重点企业照顾入学有关规定执行。重点企业(以当年区文件为准)企业主的子女、孙及外孙、高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子女及员工子女可按照当年照顾入学有关通知要求申请,并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园区平台支持。搭建园区“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财税服务、综合服务、司法服务、金融服务和注册登记、资质审批、社会统筹、证书认定等行政服务。 鼓励设立建筑产业发展基金 鼓励国有资本与优质投资机构、产业资本合作设立建筑产业发展基金,积极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新材料、新模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通过1%投资奖励、共同投资、适度让利等措施与创投机构、社会资本共担产业培育风险,提升建筑产业创新创业氛围。 扶持企业人才子女就学 为促进辖区建筑业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对于规上建筑企业年度总产值3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可参照丰泽区重点企业照顾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