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明确“施工图”按下“快进键” 今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正面袭击我市,给我市造成严重损失,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扎实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泉州市做好“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包括交通基础设施、电力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供排水等市政设施、农村住房、水利设施、企业恢复灾后生产、农业恢复灾后生产、公共服务设施等9个方面的灾后重建重点工作任务。 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受灾高速公路1个月内完成修复,国省干线一般水毁点1个月内完成修复、重大水毁点年底前完成修复,农村公路通乡公路、通村公路一般水毁点3个月内完成修复、重大水毁点年底前完成修复。 电力基础设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电力故障排查与抢修在8月1日前完成,3天内实现乡镇、村应急供电,7天内全市恢复正常供电。今年12月初完成受灾地区电力网络的恢复重建,年内全部完成城乡低洼地配电站房搬迁。要加快研究谋划中心城区和各县城电力缆线下地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通信基础设施方面,要求3天内实现乡镇级别应急指挥通信,10天内实现行政村级别应急指挥通信,15天内基本恢复正常通信。供排水等市政设施方面,要求2日内基本恢复供水,灾害特别严重的5天内恢复供水;排水防涝设施的修复整治1个月内完成。同时,要举一反三、及时复盘,下决心研究解决历次灾情易积易涝点和城市低洼地带的排水畅通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在农村住房方面,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补助、按规定享受规费减免、农村旧宅基地复垦、设施配套、保险理赔、建材供应、社会帮扶等多种方式对受灾重建户给予支持,在2024年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并全面搬入新居。 水利设施方面,要求农田灌排工程于2024年春耕前全部完成修复重建;防洪排涝工程于2023年底前完成堤防修复;水库工程于2023年11月前完成应急加固并验收。 《实施方案》对企业和农业恢复灾后生产作出相关指导。在企业恢复灾后生产方面,要求各县(市、区)要坚持分类指导,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停业)或半停产(停业)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支持企业加快厂房、门店、电力设施、受损设备的检测鉴定、维修、采购,尽快恢复生产。对受灾较轻的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受严重损失损毁的,1个季度内恢复生产经营;厂房、门店、机器设备等遭受严重破坏的,在半年内完成重建和恢复生产;灾情特别严重、需在原址重建或异地搬迁改造的企业,尽快重建。 农业恢复灾后生产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农作物改种补种在1个月内完成;局部损坏的水产育苗、养殖设施、渔船和休闲渔业设施在2个月内完成修复,严重损毁的3个月内完成修复;局部损毁的渔港设施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严重损毁的5个月内完成修复;农业设施大棚重建在灾后3个月内完成。 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尽快全面恢复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教育、卫生、养老、社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经评估需恢复重建的应在2024年春节前重建并恢复使用。中小学校舍受灾受损的,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完成修复。 泉州市做好“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第五号台风“杜苏芮”正面袭击我市,给我市造成严重损失,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为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扎实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坚持“远近结合、规划先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重建、注重实效,属地为主、合力推进”的基本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强举措,又好又快地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要全面摸清灾害损失情况,逐镇逐村逐户检查核实,实事求是报灾评损;要以“抢险、抢修、抢通”为重点,加大力度支持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居民住房和产业等恢复工作;要科学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重建工作;要统筹用好各类政策和财政资金,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提高灾后恢复重建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