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下达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并同步印发了2023年第四季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方案和分配明细表。 此次资金分配涵盖全市各县(市、区)共57个行政村,主要用于支持脱贫地区行政村开展补短板、强弱项、重提升工作,建设道路、沟渠等小型公益项目,实施村容村貌改造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根据《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8%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完善优化,村容村貌持续绿化美化,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版以上村庄达90%,3.0版以上村庄达55%。(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范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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