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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出台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事前告知制度

2024-06-26 10:02:3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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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林汉华)日前,鲤城区出台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事前告知制度,落实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告知服务,指导餐饮服务业规范经营,避免因选址、业态不适宜产生油烟污染问题造成的矛盾纠纷及经济损失,从源头上防治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应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预防工作,在行政审批许可、房屋装饰装修等过程中,告知餐饮服务业申办者、房屋使用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明确告知法律法规对餐饮服务业禁设情形,禁设情形包括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餐饮油烟服务项目事前告知,发现辖区房屋(重点店面、商业场所)装修或装修报备,应了解装修房屋的用途,发放《鲤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告知书》,告知房屋使用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包括该场所是否配套专用烟道、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设餐饮服务项目的情形以及该区域经营餐饮服务项目产生油烟污染扰民投诉风险等。

鲤城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鲤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告知书》,明确专人负责,为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做好告知相关事项。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受理营业执照申请阶段,向经营范围中涉及餐饮服务项目的申办者发放《鲤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告知书》,指导告知餐饮服务项目申办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告知该场所是否已被有关部门纳入负面清单。

各街道办事处对经营餐饮服务业的,应指导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清洗维护台账记录,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减少油烟污染。

鲤城区住建局、属地街道应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装修注意事项告知,管理服务区域(住宅小区)有约定或者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情形的,应当纳入装修告知内容。

鲤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的,告知指导建设单位确需设施餐饮用房应设置专用烟道,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单体建筑平面上标注有无专用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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