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在大理洱海双廊镇建房排污污染严重,引发网友热议。云南大理州双廊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向网络新闻联播记者表示,杨丽萍建房手续齐全,排污情况符合当地标准,但双廊镇的整体污水净化系统的确有待完善。(9月25日《广州日报》)
不可否认,杨丽萍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建设的房屋居然公开直接向洱海这样的河流排放污水、粪便,这样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洱海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也背离了一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起码的社会责任。换言之,杨丽萍排污确实不当。但是,作为在农村工作的基层公务员,笔者认为,我们在批评杨丽萍的排污行为时,不能忽略了杨丽萍排污地处西部农村这个基本前提,不能脱离了当地的实际情况。相反,杨丽萍排污实质上暴露了当下中国农村,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农村的排污实际情况,杨丽萍排污也只是农村排污的冰山一角。
众所周知,农村的排污标准与城市的排污标准有着非常大的差距,即使是城市之间的排污标准也有不同,北京、上海这样的东部发达地区的排污标准显然要比中西部小城市的排污标准要的高的多。从这个角度说,杨丽萍住房的排污标准和排污情况,按照城市排污标准和我们心目中的排污要求,可能属于违规行为,但是如果按照当地农村的排污标准,有可能符合当地农村的排污要求,就属于一种合法合规行为。
事实上在中国农村,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农村,包括笔者工作的乡镇,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过几百万元,属于典型的吃饭财政,没有能力花在排污工作上,也就没有排污系统,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甚至连起码的排污标准也没有,而所谓的排污管道最终也是排向当地的大江大河之中。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导致政府和普通老百姓对排污状况都不太重视,即使有想法、有意见,想改变现状也无能为力,因为没有排污系统和排污硬件设施的存在,他们直接排污是别无选择的办法。换言之,在农村不只是杨丽萍这样的名人在排污,而是人人都在排污,广大不知姓名的普通老百姓都在排污,所不同的是杨丽萍的房屋用于商业用途,排污量比其他老百姓的普通住房的排污量要大。在农村全民都排污的大环境下,因为杨丽萍是社会名人,我们就批评她,显然对她来说有点不公平,更何况他做的是小本生意,排污的是生活污水,不是大企业排放的有毒的工业污水。
为了避免杨丽萍这样的直接向河流排污事件再次发生,确保河流水质不受污染,笔者认为,关键不是依靠杨丽萍等名人的个人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也不是简单的出台排污标准,而是要通过财政投入,建设排污的硬件设施,让农村的老百姓可以将生活污水排进排污管道之中,经过污水处理之后再排放。没有排污硬件的存在,任何排污要求和标准都是空话,都无法落实,连政府部门都无法遵守,因为老百姓需要起码的生活,一泡尿不可能尿到千里之外,更不可能要求收入本来就不高的老百姓和小商铺自备污水处理系统。
实际上我们全社会需要拷问的一个问题,不是杨丽萍有没有在排污,而是应当拷问全国有多少农村的生活污水不是直接排向江河湖泊?全国有多少农村有污水处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