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道路开挖要公示 重大城建项目将建听证制度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13日讯 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的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决策,要逐步建立公众听证制度;城市道路竣工投入使用后,要即时接管,实现无缝衔接;道路开挖时,应在现场公示审批文号、施工时限,接受社会的监督,否则严肃处理。
昨天,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今后泉州城市管理将“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建立市为核心、区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单元、专业部门监督和指导的管理体制。
城市道路即时接管 避免找不到“娘”
举措:在城市道路竣工投入使用后,有关道路市政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相关管理单位,要即时接管,实现建设和管理的无缝衔接,接管(含竣工验收至保修期间)的整改经费及保修费用,由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承担落实。
案例解读:前不久,市民陈先生晚上经过大坪山公园时,发现山上的部分道路路灯不亮,拨打市政公用部门的举报电话才发现,原来,这里的道路部分已经移交,路灯正常运行,而暗摸摸路段则是没有移交的。
陈先生又反映至住建部门。泉州市住建局答复:此为下属的一指挥部建设的,但建成后,该指挥部早已撤离,无法马上修复,只能报批财政,等资金一来,再修复路灯。“如果能够即时移交的话,就不用兜那么大的圈子了。”陈先生抱怨道。
大坪山公园不是个例,去年,东鲁路、天后北路等24条道路路灯,因没移交,工程指挥部没及时缴电费,路灯用电被停了。
而实施道路即时接管制度后,这样的困扰将不复存在。
道路开挖要公示 重大城建项目要听证
举措:道路开挖施工时,应在现场公示施工项目、业主单位、审批文号、施工时限等内容,接受社会的监督。对未经报批,擅自强行开挖的,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的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决策,逐步建立公众听证制度。
案例解读:去年底,泉秀街人行道刚完成改造,没过多久,就常遭遇反复开挖的现象。特别是泉秀街阳光巴黎黄鹤楼餐饮店门口,该店未经审批两个月内反复开挖3次,因没有执法权,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很无奈。
《意见》出台后,加强了审批和处罚力度,可有效避免道路反复开挖的现象。
物业管理下放街道 “大城管”式综合管理
举措:今后,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等将收归街道,由街道统筹负责。今后,各街道办事处还将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案例解读:这两三年,泉州市物业管理正面临着一场改革。从最初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管辖,到去年初陆续下放至各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由区住建部门负责,再到今年下放到街道。
物业管理权下放,是城市管理的一个缩影。有关负责人分析,《意见》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泉州将建立“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考评、四级网络”的“大城管”综合管理模式。
所谓“一级监督”,即将城市管理的监督、考评和奖惩权集中在市级,对全市的城市管理实行高位监督;“二级指挥”,即将市管和区管单位统一整合到同一系统中,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管理责任,按照部件“先属主、后属地”,事件“先属地、后属主”原则,指挥权下派;“三级考评”,即明确市、区、街道三级管理责任,通过市对区和市职能部门、区对街道、街道对社区的三级考评;“四级网络”,即在市、区、街道、社区建立信息网络,负责问题的接收和处理结果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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