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持办案力度,查处了违纪违法行为
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来抓,协同有关部门,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初查3749件,新立案件3019件,结案2980件,给予党纪处分2622人,政纪处分549人,涉及处级干部41人、科级干部29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较典型的案件有:泉三高速鲤城段征地拆迁腐败窝案,涉案18人,涉案金额15OO多万元;泉港区闽林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查处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5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泉州酒店原董事长林某贪污2683万多元、受贿217万多元案;市国税系统部分干部收受贿赂和礼金案,涉及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人,涉案金额700多万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08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受理信访举报15780件(次),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527名干部澄清了事实,对情节轻微的321名干部予以教育处理。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案件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申诉复查等环节,维护党员合法权益。落实“一案一整改”、“一案两报告”制度,督促发案单位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发挥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防效应。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增强办案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既严肃纪律、维护稳定,又保障和促进发展。
(四)开展专项治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反腐倡廉工作始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济资金的监管。督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政策和补助政策,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37件,涉案金额1056.68万元,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减轻患者负担8.53亿元。督促强农惠农资金35.65亿元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为农民减负1.39亿元,查处向农民乱收费案件98件。督促落实省、市减免企业收费政策,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38亿元。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年可节约资金1786.64万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直通车”栏目,受理群众咨询投诉4万多件,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95%以上,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认真解决损害群众集体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全面实施“五要”工程,按照“摸清家底、公开家底、管好家底”的步骤,强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变更或解除不规范合同440份,查出账外资金832.87万元、账外资产14.26亿元。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了村财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程招投标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全面启用了村财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和“世纪之村”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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