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乡土建筑地方政府要有担当 阳春三月,桃花盛开。在尤溪县洋中镇桂峰村,整个村庄依山就势分布于三面山坡上,层层叠叠,错落有致。这些大厝主体皆为穿斗式二层歇山顶木结构,斗拱翘角,蔚为大观。桂峰村自北宋名臣蔡襄之九世孙蔡长于宋淳祐七年(1247年)肇基以来,迄今已760多年。虽说岁月流逝,许多房梁柱子上仍可见许多巧夺天工的木雕。 “不少老房子开始木柱朽蚀,或倾斜,或坍塌,如今这里游客不绝,防护措施亟待加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建筑文化研究所所长祁嘉华教授十分惋惜地说,由于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不少传统村落逐渐“老龄化”、“空巢化”,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精美构件等被文化贩子盗卖。这些文化贩子以购买“旧木料”为名进行拆除后,转卖给旅游企业、景区或国外收藏者。 在泰宁新桥乡大源村,一处古民居上的金色灯杠十分引人注目,虽历经日久天长的烟火熏绕,色泽仍十分鲜艳,雕件保持完好。专家们建议,要尽快建立起安防系统,防止这一重要文物落入盗贼之手。 “传统村落乡土建筑保护的技术力量匮乏,让人担忧。”厦门大学建筑系教授戴志坚说,长期以来,由于乡土建筑市场的萎缩,建造、修缮乡土建筑的民间工匠纷纷改行,熟知乡土建筑形制样式和特色工艺的工匠大师已经后继无人,他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有关乡土建筑保护维修的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