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确定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来实施,对建设美丽中国、造福亿万人民有着重大影响。近年来,我们在关于“容许施肥量”“容许水土流失量”等的研究和调查中发现:农田的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农用化学物使用量逐年加大,产生的污染物明显超出了水、土环境的容量,加上保护性耕种和科学管理措施的不足,从而引起超过“容许水土流失量”的水土流失,导致水土资源环境逐步恶化。为此,我们建议从国家层面采取措施,从源头上保护和改善水土资源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依据不清 目前,衡量或评价生态文明的指标体系是什么?应该有哪些具体指标?这些指标应该有哪些准则和规范?为什么是这些指标值及其科学依据是什么?对于不同的行业、部门或区域,这些指标又如何……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或没有形成共识。 没有合理的生态文明指标值,就缺乏评价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依据,也缺乏制定践行生态文明的行业生产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法律法规等的依据。 特别是农业生产,既要保证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也要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同时还要保障水、土资源环境的安全。因此,其生态文明的指标应该包含容许施肥量、容许农药使用量、容许除草剂使用量(既保障一定的作物产量,又保障环境安全的最大用量)和容许水土流失量等以及允许的耕作制度、灌溉方式和施肥方法等。这些指标究竟是多少或是什么(即生态文明的指标值)目前尚不清楚,原因是确定这些指标的科学依据和方法还不清楚。 化肥和水土危机 据国家统计,我国化肥施用量从1978年的4公斤/亩, 增加到2011年的约30公斤/亩,增加650%(四川省相应为5公斤/亩和40公斤/亩,增加700%),是环境安全化肥施用量上限(即容许施肥量)的2倍(国际公认的上限为15公斤/亩)。据报道,我国目前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几乎占到了全国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中国拥有地球上7%的耕地,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却是全球总量的35%。据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长江等十大水系的Ⅰ~Ⅲ类,Ⅳ和Ⅴ类,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1.0%、25.3%和13.7%,即可以作为饮用水水源的地表水只有61.0%,有13.7%的地表水不能满足农田灌溉用水标准;一半以上(57.7%)的国控监测重点湖(库)处于富营养化状态中。诸多研究表明:我国广大农村水土环境的恶化主要是农用化学物质使用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