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贤伟)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今起,全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已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明年底前完成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截至6月底,此次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涉及的市场主体共68.9万户,其中企业6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万户。个体工商户的具体实施时间,待条件成熟后另行通知。 根据《意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换照,统一到原登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工商所窗口办理。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