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村位于沙县西北部,原梨树乡政府所在地。东邻高桥乡,西北与夏茂镇相连。省道沙将公路和京福高速公路横穿境内,交通方便。地势比较开阔,海拔高度170M。2002年9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02]264号)批复同意沙县撤销梨树乡,梨树村并入夏茂镇。管辖5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2043人,总劳动力1310个。 全村土地总面积13216亩,其中:耕地面积1709亩,林业用地面积11111亩,山塘水库面积96亩,园地面积300亩。全村土地流转面积998亩,其中:转包种植粮食面积208 亩,种植烤烟面积790亩。 全村农作物收入657.44万元,茶果收入221.2万元,林业收入190.81万元,牧业收入250.8万元,渔业收入65 万元。全村从事二、三产业的收入3388.63万元。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945人,从事运输业的5人,外出从事商饮业的655人,从事其他行业的265人。 2014年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75.83万元,其中:出租园地、山塘水库收入2.92万元;出租房屋和场地的收入1.76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41万元;林业收入174.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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