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省农村一些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损毁耕地,破坏农业环境,影响粮食安全和农村生态建设,亟待治理。 从福建省农村固定观察点来看,目前土地耕地损毁表现主要为破坏耕地质量、生产生活污染、过量施用化肥、建房修路占用。耕地损毁有灾害破坏造成的,更多的是人为不当利用所致。在人为不当利用的背后,潜藏着法律、制度和利益关系调整等诸多方面问题,并构成耕地损毁的直接成因。 从福建省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来看,我省耕地损毁主要由制度缺陷、执法不严、因荒变废等原因造成。从各地实际情况看,抛荒耕地往往成为“非农化”开发的主要对象。因不当开发和过度利用,对耕地生产条件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形成事实上的“毁地”。农户种树挖塘、挖地取土也往往是在抛荒耕地上进行。此外,耕地长时间弃耕抛荒,最终因荒变废,成为新的损毁耕地。 鉴于治理耕地损毁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我省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围绕实现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要求,做好治理耕地损毁工作。 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损毁。完善耕地产权制度进一步明确集体与农民之间耕地权属关系,给予集体耕地明确的产权所有实体,并赋予所有者履权职能。加强耕地监管对优质高产耕地出台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最大限度保障耕地生产能力。推进综合执法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强化耕地损毁违法案件联合查处工作。 分类治理利用,推进耕地复垦。加强抛荒、损毁耕地监控工作,建立抛荒、损毁耕地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抛荒、损毁耕地数量、类型和复垦障碍,对抛荒、损毁耕地复垦适应性作出科学评价。实行分类治理、引导土地流转、落实治理损毁措施。 引导科学种田,加强耕地保育。加大农业科研支持力度,引导农户应用农业新技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低成本的有机肥料、生物农药和易降解农膜,开展科学种田。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大中型农业机械耕种、植物疫病防控等服务,以减轻务农劳动强度,减少耕地抛荒,防止因荒致废。 创新防控机制,遏制耕地损毁。加强耕地监管及执法督察。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规划建设和土地违法行为。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严禁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房的行为,同时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建筑工匠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杨国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