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龙海农村的洪先生,2015年因蛛网膜下腔出血就诊于漳州市175医院,先期治疗费40多万元,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窘境。就在洪先生打算放弃治疗的时候,收到了漳州市城乡大病保险服务中心的补偿通知,这无疑是一场及时雨,通过该中心及龙海新农合的补偿,洪先生共拿到了24万多元的补偿款。 漳州市通过设立统一的城乡大病保险服务中心,实现对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服务,形成医保中心、新农合管理中心和保险公司“三位一体”运行方式,截至今年4月20日,这一做法覆盖了全市457万名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占漳州市总人口的90%以上,成功探索出了大病保险的“漳州模式”。 政府“四两拨千斤”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群众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漳州在全省率先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3大类人群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建立起“政府主导、商业保险运营、管办分离”的模式。“该模式的具体做法就是政府从基本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补充基金,按一定比例交给保险公司运作。”漳州市副市长兰万安介绍。 自2007年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接受漳州市政府委托,承办漳州市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并于2013年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办漳州市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截至2015年,大病补偿金额近2亿元,大病保险理赔近4万人次。 目前,漳州已建立“基本医疗保障为主、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城乡群众不用额外多交钱,便既能享受原来的基本医疗保障,又能拥有大病医疗保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