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看病得实惠 漳州市卫计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引入商业保险后,漳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比例显著提高,大病补充补偿起付线从2012年的1.5万元下调为9000元,超过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进行赔付,最高赔付比例达80%。住院报销封顶额从2012年25万元(含基本医疗保障)提高到40万元(含基本医疗保障)。同时,为了让更多群众受益,漳州还将报销范围从住院病人扩大到门诊,并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病种补偿比例,将恶性肿瘤放化疗、重度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心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10类可在门诊后续治疗的重特大门诊特殊病种,纳入到大病补充补偿范围,补偿比例为80%。 “大病保险帮我女儿捡回了一条命。”来自漳浦的郑素颜向记者感叹。 2014年12月的一天晚上,郑素颜家中意外失火,21岁的女儿黄秋虹被特重度烧伤。在一系列治疗中,黄秋虹得到新农合实际补偿金额12万元、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22万元。郑素颜说,治疗费用实在太多,幸亏有新农合,特别是加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减轻了不少负担。 兰万安说,从目前运行实际看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