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可持续发展 为推动大病保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在漳州市政府的支持下,人保财险投入350万元设立漳州市城乡大病保险服务中心,与漳州市医保中心合署办公,共同参与医疗费用的稽核管控和大病保险理赔服务。 漳州市引入风险调节机制,约定大病保险基金低于一定比例的赔付应返还基本医保或新农合管理基金,高于一定比例的赔付则由基本医保或新农合基金对公司进行补偿。 此外,漳州还不断强化监管力度,通过实时监控、日常巡查、联合稽核、专家审核等方式,促使基金使用更加安全。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来,全市共派出医疗专业人员2000余人次,抽查住院病历1万多份,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记者点评>>> 漳州探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有效减轻了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漳州市大胆创新,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大病保险,有利于发挥政府、市场两个主体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方共赢局面。一方面,把大病保险中的业务管理职能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政府得以从烦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好政策制订和监督管理,并充分借助商业保险机构现有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点及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团队,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在保本微利运营的基础上,通过介入医保的运作,打响了品牌,开拓了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