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称集美区史上“力度最大”的旅游业扶持新政重磅出炉。今年8月底,集美区正式印发《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工商注册及税收归属集美区、并在辖区正式营业,且满足相关条件的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文艺演出、旅行社等主体单位进行“精准扶持”,加快旅游业“全要素”的升级增效。 据了解,办法中不少优惠政策在厦门市各区中率先“吃螃蟹”,比如,对高星级标准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经营前五年参照所缴交区级税收金额给予相应奖励,对住宿率达标的旅游饭店经营管理团队给予重奖,以及对研学交流机构引客入集也进行奖励。(田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