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历史建筑作为城市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是城市的乡愁,是城市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创新历史建筑保护思路,出台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规划所所长陈友荣说。 据悉,《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将于近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如果获得通过,让陈友荣牵挂的乡愁将受到法规的保护。 目前,天津、青岛、杭州等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走在前列的城市,已通过历史建筑的保护及科学合理利用,为城市留住了历史记忆,增添了城市特色。福建目前共有历史文化名城8个,省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9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85个,中国传统村落125个和形形色色的历史建筑。在省住建厅和省文化厅联合开展的全省历史建筑普查中发现,很多历史建筑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被拆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也有一些不足。 “历史文化名城和古迹保护工作存在困难,部分历史建筑群落存在使用、管理不合理问题,由于产权复杂、住户贫困,大量传统民居院落年久失修成危房。”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民进福建省委常委张锦川谈道,化解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城市、村镇现代化建设之间的矛盾,协调历史建筑保护和原住居民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也是《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要解决的立法难点之一,草案的多个条款对此有所涉及。 陈友荣迫切期待法规的通过能给予历史风貌有力保障。 “对成片、集中的且具有一定格局和整体风貌的,按建筑群进行保护,可单独编制保护规划。在活态利用中保护,为历史建筑植入新的活态功能,在利用中反哺保护,使之重焕活力。”陈友荣建议。 我省在历史风貌保护上已有一些经验。例如福州市和漳州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订,都专门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使保护工作更加适应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发展的需要。泉州中山路的整治工程采取了“政府发起,市民参与”的方式,市民对中山路的整治有很大的发言权,可以向政府和设计者反馈问题,并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督和经济核算。由业主支付建筑物整修费用,政府适当财政补贴,有关部门帮助分担,这个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山路保护修复工程获得“联合国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保护经验有望被整理吸收进法规。 张锦川代表还建议,省政府应着力解决好资金、政策等瓶颈问题:对全省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以分类定级,并列出重点保护名录,对重点保护的要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并在项目审批上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名录内的城市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倾斜力度;加强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推介,在相关院校开设中国传统建筑相关专业,培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需的专业人才。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赖妙宽重点关注海洋文化遗产。“福州的马尾港,泉州的刺桐港、崇武古城,厦门港、郑成功水寨,漳州的月港、东山古城等都是有重大的影响和知名度很高的海洋历史遗址,现在福建省被纳入国家‘21世纪海丝核心区’建设规划,应重视保护和开发利用好这些海洋文化资源,展现海港省份深厚的历史底蕴,突显‘海丝’文化特色和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的开发、发展,对海岸和港口的历史风貌造成很大冲击和破坏,许多古码头、港口古街、海防设施等海洋历史古迹大量消失和改变,甚至一些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历史建筑和遗迹都消失了。”赖妙宽说,“这些不可再生的古迹是珍贵的文化遗产,应加大力度给予保护和弘扬”。 赖妙宽建议,在全省开展评选十大海洋历史文化地标。挖掘和突出海防、海港、对外贸易、对台口岸、中西交流等特点,以海洋性、历史感、能见度、影响力等因素作为评选标准。对评选的十大海洋文化历史地标进行重点保护、规划和开发,塑造更具历史内涵的现代海洋强省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