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西藏自治区东部的昌都市境内普降大雨,部分时段和地区甚至出现暴雨,受雨水冲击,江达县一栋五层居民楼垮塌,而后倒入江中。江达县县委宣传部回应称,倒塌房屋系村民自建楼,并非豆腐渣工程。 对于这起事件来说,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村民自己建设的楼房安全到底谁来监管?“自建民房”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尤其是在小县城和农村,有大量此类房屋。在施工中村民往往聘请没有资质的工程队进行建设,建成后也大都是房主自己验收,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也就给日后留下了安全隐患。笔者认为,“自建民房”也应该纳入建筑安全管理范畴,应该让工程监理参与其中,让建设部门专业人员帮助验收,实施专业化的“建筑队伍资质”管理,以保证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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