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裁判员”,就是让群众对自己的工作打分,做得对不对、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所谓“教练员”,就是工作应该怎么去做,从哪些地方入手,得听老百姓的意见,多向基层群众“问计”。 让村民当“裁判员”和“教练员”,既是工作方法,更是思想方法。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有信任群众,才能依靠群众,才能办出群众满意的实事好事。把村民所关注、所期盼、所急需的事情解决好了,工作才算做到位,才能赢得村民群众的信任、赞许和拥戴。 让村民当“裁判员”和“教练员”,需要有宽广的胸怀。跟笑声、歌声、赞颂声一样,怨声也是民声。许多时候,怨声仿佛“晴雨表”“温度计”和“风向标”,其中也包含着民声、联结着政声。只有不惧怨声,善辨民意,才能够发现问题于未起或初萌,找准症结,将民之所怨、所苦,化为民之所喜、所幸。 让村民当“裁判员”和“教练员”,应该注意三点: 一是不能一劳永逸,千万别搞权宜之计。不仅是年初,还有平时,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妨真心向村民群众“问计”。 二是不能蜻蜓点水,需要真心投入。形式当然也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召开会议,还可以直接深入到群众中去,甚至到田间地头,这样才能掌握更多的“一手材料”。 三是不能纸上谈兵,必须重在务实。既要倾听村民群众呼声,又要找出解决办法,更要能做即做,绝不拖延。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系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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