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经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经培养、补充、扶持、提高,我国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人增心稳”局面正在形成。 2015年6月,国办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教育部把落实计划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3年至今,中央财政核拨综合奖补资金112亿元,覆盖22个省份的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覆盖率达100%,惠及130多万人,最高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2000元。 强化乡村教师培养补充。一是推进实施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全国有28个省份通过在学免费、学费补偿和国家贷款代偿等方式,每年吸引4.1万名高校毕业生直接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二是实施特岗计划。招聘28万名农村特岗教师,覆盖中西部22个省(区)1000多个县3万多所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之后又扩大实施范围,将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中西部265个省极贫困县纳入实施范围。 改革实施国培计划。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调整实施范围,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2015-2016年,共培训乡村教师校园长380余万人次。 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目前,全国多数省份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整体配备情况已经达到了城市标准,整体来看,21个省份的小学、21个省份的初中和28个省份的高中在编教职工配备均已比城市标准宽松。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从2016年开始,全面部署实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为纳入颁发范围的400万名在岗和离退休教师颁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后将每隔两三年对新增从教达到30年的乡村教师颁发一次。(记者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