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澳门特区关于修改国旗国徽国歌使用保护的法律及行政法规生效
2021-07-28 作者:李寒芳、刘刚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澳门特区《修改第5/2019号行政法规〈关于使用国旗、国徽、区旗、区徽及奏唱国歌的具体规定〉》行政法规与《修改第5/1999号法律〈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及保护〉》法律,同步于27日起生效。

新华社澳门7月27日电(记者李寒芳、刘刚)澳门特区《修改第5/2019号行政法规〈关于使用国旗、国徽、区旗、区徽及奏唱国歌的具体规定〉》行政法规与《修改第5/1999号法律〈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及保护〉》法律,同步于27日起生效。

据了解,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立法会、法院及检察院的网站,以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其他网站已于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

行政会此前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国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国徽法的决定,为切实执行这两个决定、确保上述全国性法律在澳门特区得到正确和有效实施,特区政府根据澳门基本法和修改国旗法及国徽法的原则、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修改澳门特区第5/1999号法律。

法律主要内容包括:倡导居民在适宜场合使用国旗,明确居民在庄重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以表达爱国情感;完善国旗、国徽的尺度规定;完善国旗志哀的规定,规范特定人士逝世时可覆盖国旗的情况;完善国旗、国徽的使用规范;完善国旗、国徽的教育相关规定等。

此外,为落实关于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的决定,配合已获立法会审议通过的修改第5/1999号法律法案,行政会还于7月对配套的补充法规第5/2019号行政法规进行修改,以订定相应的具体规定。

相关行政法规主要内容则包括增加展示或升挂国旗和区旗的地点。增加在重大庆典和节日须展示或升挂国旗和区旗的日子和地点,包括国家宪法日。明确升国旗仪式的礼仪规范。订定活动结束后国旗和区旗的处理方式。


关键词:行政法规,国徽图案,使用规范,修改,国徽法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